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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章某某开设赌场案)_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独角龙 评论0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潮阳检一部刑诉〔2020〕Z414号

被告人章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身份证号码4405821993********,户籍地系汕头市潮阳区**镇**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24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7月24日被逮捕。    

本案由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被告人章某某在同案人陈某某(另案处理)的串招下,准备通过建QQ赌博群来牟取非法收入。陈某某向上家“大兄”(另案处理)开了一个网络时时彩赌博会员账户、租用马某甲(另案处理)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及银行卡等用于赌博结算,章某某则通过微信好友“L***”租用“机器人”软件。同年3月开始,章某某和陈某某在潮阳区**镇**巷**号民宅租用二楼的一间房间后,开始在房间中通过QQ软件中搜索区域好友及搜索外地好友的功能进行宣传“时时彩”赌博,如果添加的好友有兴趣参与赌博,章某某等人便将其拉进QQ群中进行时时彩赌博。参赌人员在该QQ群中通过“澳洲10”的开奖方式进行投注赌博,章某某等人在通过租用的“机器人”软件进行管理并自动转投进“大兄”提供的时时彩赌博账户,参赌人员的输赢金额则通过租用的支付宝、微信及银行卡进行结算,章某某和陈某某以赚取参赌人员投注总额的退水方式进行牟利。2020年6月23日下午,章某某在该民宅中被抓获,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章某某和陈某某接受总投注数额约200多万元,从中共获利3万多元。经统计,章某某和陈某某利用马某甲的支付宝、微信账户、银行卡及章某某母亲刘某某支付宝账户结算流水合计19040336.56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章某某的供述及辩解;

2.证人羊某某、石某某的证言;

3.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刑事照片、检查笔录、扣押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笔录、证实材料、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结伙开设赌场并接受他人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马礼明 

2020年10月22日

附项:1.被告人章某某现羁押于潮阳区看守所;

2.案卷三册、证据目录一份;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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