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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童某某、叶某某、宋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浠检一部刑诉〔2020〕122号

被告人童某某(绰号“某某甲”),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11211988********,汉族,初中肄业,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住黄冈市黄州区**栋**单元**室。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9年5月20日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9年7月1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9日被浠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16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叶某甲,男,197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21211972********,汉族,初中肄业,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住黄冈市黄州区**街道办事处**村**组。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9日被浠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16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宋某某,又名郭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11021991********,汉族,初中肄业,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住黄冈市黄州区**小区**栋**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8日被浠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16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浠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等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各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4月至2015年年底,同案人叶某乙(已判刑)个人或伙同同案人张某兵(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在黄州区万福村董家堤角搭设棚子、万福村五组私宅、龙王山叶某乙家中、唐家渡叶某甲家中、平安驾校周边等地多次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开设赌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同案人叶某乙、张某兵等人多次当“皇帝”打“缸子”;同案人叶某乙安排同案人叶某欣、叶某俊、方某帆、梅某斯(四人已判刑)等人在赌场内打“缸子”、赔付钱、看场子等工作;安排被告人叶某甲、童某某和同案人方某帆、张某新(已判刑)、叶某俊、吕某军(已判刑)等人当“钉子”放哨、看场子等工作并领取固定日工资;同案人邵某红(已判刑)在赌场内招呼赌客、收取“缸子”钱,协助同案人叶某乙“放码”,赌场散场后向工作人员和赌客发放费用;被告人宋某某和同案人张某新等人在赌场内“放码”获利;其中龙王山叶某乙家赌场是被告人叶某乙和同案人张某兵等人合开。该赌场时间长达一年多,每次参赌人员在二十余人。被告人童某某非法获利共计五千元左右,被告人叶某甲非法获利共计五千元左右,被告人宋某某非法获利共计三千元左右。

同时查明,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均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宋某某于2020年4月2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一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到案经过、指定管辖、审判管辖、扣押清单、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书证;2.证人吴某甲、李某甲、余某甲、余某乙、王某甲、许某某、某某乙、董某乙、唐某乙、汪某某、洪某某、涂某某、唐某丙、杨某某、唐某丁、唐某戊、唐某己、吴某乙、黄某某、王某乙、李某乙等人的证言;3.辨认笔录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4.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及同案人叶某乙、叶某欣、叶某俊、方某帆、吕某军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为赌场提供帮助性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均应当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严杰华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被告人童某某、叶某甲、宋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3份附卷移送。

4.《量刑建议书》6份。

5. 值班律师手续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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