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天检二部刑诉〔2020〕484号
被告人张永强,男,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2625197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浙江省天台县**街道**村**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天台县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9月11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奚建海,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1023198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浙江省天台县**镇**村**街**号。2011年7月21日因寻衅滋事被天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4年11月19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年10月12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天台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天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永强、奚建海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0年8月1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二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永强单独或伙同张某甲(另案处理,已起诉到法院)、被告人奚建海多次携带本人及向他人所借银行卡前往澳门、香港,通过本人及被告人奚建海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农行、建行)账户手机银行将资金拆分到携带的银行卡上,在澳门、香港ATM机上取现港币后,再将港币销售给澳门、香港当地兑换店赚取差价,销售所得人民币回流到工行、农行、建行等账户后,继续进行拆分取现销售,循环操作,从中牟利。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永强通过本人工行、农行、建行账户共拆分22656911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用于取现港币销售;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永强通过奚建海工行、农行、建行账户共拆分10429116元用于取现港币销售,被告人张永强合计拆分33086027元用于取现港币销售,共计获利约6万元。
二、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奚建海伙同被告人张永强到香港ATM机取现港币销售给香港兑换店赚取差价,被告人奚建海工行、农行、建行账户共拆分13627624元,其中10429116元替被告人张永强拆分资金用于取现港币销售, 15616元取现后用于代购,其余3182892元替自己拆分用于取现港币销售;2019年2月,被告人奚建海伙同奚某甲去香港从事买卖港币,其通过自己建行账户为自己和奚某甲、姚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拆分2384163元用于取现港币销售,被告人奚建海合计拆分15996171元用于取现港币销售,共计获利6000余元。
2019年9月11日,被告人张永强在天台县**街道**村**号住处被天台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0年5月9日,被告人奚建海在天台县**街道**酒店**房间被天台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可疑交易线索移送表、移送可疑线索函,出入境记录,境外取现金额统计表、拆分明细、银行交易明细,境外取现银行卡清单,回款账户清单,搜查笔录、刑事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前科劣迹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刑满释放证明书,户籍证明等;
2.证人证言:证人董某甲、董某乙、曹某甲、丁某某、柴某某、范某某等的证言,归案经过;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张永强、奚建海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永强、奚建海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永强、奚建海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被告人张永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奚建海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奚建海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天台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曹仙菊
2020年9月16日
附件:被告人张永强(1396858****)、奚建海(1515768****)现取保候审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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