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封检一部刑诉〔2020〕Z139号
被告人莫某某,绰号“大东”、“大冬瓜”,男,196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2251967********,汉族,初中文化,广东省封开县人,户籍地广东省封开县**镇**村**路**街**号,住广东省封开县**镇**村委会**楼。2020年7月10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封开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经本院批准由封开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0月1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莫某某接受潘某某(另案处理)、于某某、梁某某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报给庄家以获利,输赢用银行转账交收。经核对、统计银行转账记录,被告人莫某某与潘某某、于某某、梁某某的赌博资金往来分别为2562670元、370860元和303180元,以上合计323671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证言;3.现场勘查、辨认笔录;4.书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以接受香港六合彩外围码投注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封开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林杏薇
检察官助理:植美玲
2020年11月9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现羁押在封开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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