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清检一部刑诉〔2020〕505号
被告人董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621199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安徽省亳州市人,现住浙江省义乌市**街道**号。被告人董某某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9年11月29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7日转取保候审。
本案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董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董某某,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0月以来,被告人董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租用服务器方式,在互联网相继搭建网址为www.fulishe008.xyz和www.ms001.xyz两个淫秽网站,并命名为“魅色”网站。后被告人董某某在互联网上手动复制淫秽视频链接在“魅色”网站上,以注册会员的方式在互联网上通过“魅色”网站贩卖黄色淫秽网站会员卡密,会员通过注册并购买相应卡密后,就可下载黄色淫秽视频观看。至本案案发时,董某某共非法获利2820.64元,“魅色”网站注册会员991个。
经对网址为www.fulishe008.xyz上下载的40部视频进行鉴定,鉴定均为淫秽视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董某某户籍证明、交易记录等书证;
2.证人耿某某证言;
3.被告人董某某供述和辩解;
4.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
5.淮安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出具的远程勘验记录等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董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孟海洋
检察官助理:丁忠华
2020年9月3日
附:
1.被告人董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其住所;
2.卷宗两册,光盘五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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