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鄂荆沙检刑诉〔2019〕423号
被告人蔡万强,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03199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镇**街道**组。2018年11月11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8年11月28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决定逮捕,11月9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张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031988********,汉族,专科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路**号。2019年2月28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赌博罪,2019年3月15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决定逮捕,次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03199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镇**村**组**号。2018年11月10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8年12月20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决定逮捕,次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郭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03199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镇**村**组**号。2018年11月10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8年12月20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取保候审。
经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决定逮捕,次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谢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0031991********,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队。2019年3月5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赌博罪,2019年3月15日被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取保候审。经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决定逮捕,次日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执行。
本案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蔡万强、张某某、陈某某、郭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以被告人谢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4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7月24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1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5月12日、2019年10月1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 年6月,被告人蔡万强租房成立工作室,建立了微信群,拉赌客进群登录**赌博APP,在“**”、“**”、“**”3个俱乐部进行赌博。蔡万强雇佣被告人陈某某、郭某某负责该赌博工作室的具体事务,联系“上级俱乐部”客服,给参赌人员“上分”“下分”,陈某某、郭某某并提供自己的支付宝以及银行卡作为赌博工作室的收款账户。从2018年9月23日至案发,赌博工作室共盈利122303.7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俱乐部及蔡万强“工作室”进行“德州扑克”赌博,共计103次,张某某获利13463元。
2017 年9月至2018年11月间,被告人谢某某在“**”、“**”、“**”等俱乐部进行“德州扑克”赌博共计919次,其中与蔡万强工作室合作共计39次。二人约定无论输赢,对半分成。截止案发,谢某某在蔡万强处获利18846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抓获经过、身份信息、银行流水交易记录、房屋租赁合同、支付宝交易截图、玩家牌局、战绩截图、行政处罚决定书、蔡万强、张某某立功表现的情况说明、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蔡万强、张某某、陈某某、郭某某、谢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搜查笔录;5.电子数据:电子账目整理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蔡万强、张某某、陈某某、郭某某、谢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蔡万强、陈某某、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组建微信群,在赌博软件上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谢某某以赌博为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告人蔡万强、张某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索绪美
2019年11月8日
附:
1. 被告人蔡万强、陈某某、郭某某、张某某、谢某某现羁押于沙市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可移动磁盘1个。
3.认罪认罚具结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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