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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周力、孙某、李某开设赌场、包庇案)(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独角龙 评论0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庐检公诉刑诉〔2019〕99号

被告人周力,男性,196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4271962********,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庐山**血防办主任,家住江西省庐山市**镇**路**号**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5日被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经本院批准,由庐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孙某,男性,196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522011969********,汉族,大专文化程度,网吧经营者,家住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道**号十里**小区**栋**单元**室。因犯开设赌场罪,2016年10月21日被庐山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6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8日被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5月29日经本院批准,由庐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某,绰号“大汗”,男性,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4271985********,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从事**装修工作,户籍地江西省庐山市**镇**村**村**号**号,住庐山市**镇**小区**栋**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5日被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庐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7月2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庐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力、孙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李某涉嫌包庇罪,于2019年7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7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周力及其辩护人刘成星、孙某及其辩护人陶泰勤、李某及值班律师徐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2019年10月11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19年8月27、2019年11月8日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周力、孙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2016年上半年,孙某与周力共同出资在老菜市场心蓝网吧楼下经营友来友乐游戏室,游戏室含具有退币功能的打鸟机、斗地主机等游戏机。周力占股55%,负责日常管理,聘请宋欢欢(另案处理)等人负责日常经营;孙某占股45%,负责技术支持,聘请“乐乐”维护设备。几个月后游戏室因亏损停业。2016年底,周力将游戏室打鸟机、斗地主机等设备搬至陶某某位于白鹿大道中段、庐山市**附近的房子,打算继续经营。2017年年前,周力、孙某决定将打鸟机、斗地主机从投币模式改为上分模式,孙某安排其徒弟戴某某改装了设备。2017年2月,游戏室正式开业,周力负责日常管理,聘请宋欢欢、李某某负责日常经营;戴某某负责设备维护。2017年5月白鹿大道改造,游戏室被迫停业。2017年11月10日,游戏室重新开业,周力聘请李某某等人负责日常经营,孙某安排其徒弟“小伍”负责设备维护。2017年12月19日,游戏室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扣押游戏机八台、赌资4100元,参赌人员三名。2017年2月至5月、2017年11月至12月,周力收到宋欢欢、李某某上交的违法所得142921元,孙某分得3000元。经鉴定,被扣押的八台游戏机(其中双人机型八台)全部具有押分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

周力2018年4月12日经电话传唤到案,不供述犯罪事实,2019年4月24日再次被电话传唤到案,仍不供述犯罪事实,至2019年8月21日第九次讯问供述了开设赌场及指使李某包庇的犯罪事实。孙某2019年4月27日被经电话传唤到案,归案同日讯问笔录供述了与周力在菜市场开设游戏室和白鹿大道开设赌场的主要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扣押的电脑,扣押的赌博机、赌资照片等;2.书证:常住人口信息、归案情况说明、微信转账截图、记录本、银行转账记录等:3.证人证言:证人李某某、陶某某、戴某某、李良龙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周力、孙某、宋欢欢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认定书;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庐山市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

二、李某涉嫌包庇罪

2017年12月19日,友来友乐游戏室被公安机关查获。周力得知后,为逃避侦查,与李某商量:自己是公职人员,被查到工作不保,游戏室是用李某身份办理,李某把事情顶下来顺理成章,损失小。李某考虑到亲戚关系,且没有认识到事情严重性,同意了周力的请求。周力随后教授李某如何应对侦查机关的问话。2017年12月26日,李某到南康镇派出所投案自首,自称是游戏室唯一老板,周力是帮忙管理。2018年4月16日李某应周力要求在一份空白租房合同上补签名,之后陶某某将该租房合同提供给侦查机关。2018年16日、2019年4月24日三次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李某均称自己是游戏室老板。2019年4月26日因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供述称自己不是游戏室老板,但未供述包庇周力的事实,2019年7月16日供述了包庇周力的犯罪事实。

李某2018年4月16日经电话传唤到案,不供述犯罪事实,2019年4月24日再次经电话传唤到案,4月26日在第五次讯问笔录供述自己不是游戏室老板,7月16日在第七次讯问笔录供述了包庇周力的犯罪事实。

1.书证:常住人口信息、归案情况说明、房屋租赁合同;2.证人证言:证人陶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周力、李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孙某、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力、孙某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力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应当从重处罚;其指使他人作假证包庇自己,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孙某与周力共同犯罪中,是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有开设赌场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属于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庐山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殷成

2019年12月3日

附:

1.被告人周力、孙某羁押在庐山市看守所;李某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817921****。

2.案卷材料和证据6册。

3.扣押的电脑、记录本、退缴的违法所得随案移交。

4.《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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