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雷某某,男性,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10231985********,汉族,初中文化,群众,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街道**村**号,因涉嫌犯有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月**日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10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雷某某、李某甲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月23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3月9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3月26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2020年2月24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5月左右,被告人李某甲于从网上购买大麻种子,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路416号六楼出租房内种植大麻。后李某甲通过网络与赖某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以每克五六十元的价格将大麻贩卖给赖某某,赖某某从李某甲处获得货源后通过网络寻找买家、赚取差价,并介绍“宝马商行”(另案处理)使用赖某某的账号向李某甲购买大麻。由赖某某等人向李某甲提供买家收货信息,然后李某甲将大麻包装成茶叶的形式,通过快递公司邮寄至买家手中,并指使雷某某帮助其邮寄发货。其中:
1.2019年7月9日,邹某某在QQ群中购买了1000元大麻,7月12日在浙江金华收货,内有大麻一包,其在家中吸食一部分,剩余部分于2019年8月20日被婺城公安分局查获,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成分。该快递由李某甲通过圆通快递寄出。
2.2019年7月17日,赵某某通过telegram软件以2500元购买了10克大麻,7月21日在浙江嘉兴收货,内有大麻一包,其在家中吸食。该快递由李某甲指使雷某某用百世快递寄出。
3.2019年7月17日,陆某某在telegram软件上以1200元购买了10克大麻, 2019年7月22日厦门市公安局钟山派出所查获该包裹,内有疑似大麻毒品一包,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该大麻由李某甲指使雷某某用百世快递发货。
4.2019年7月19日,董某某在酒吧内从一男子处接受大麻吸食,并留下收货地址及电话,7月23日其在杭州家中收到快递包裹,内有大麻一包,其在家中吸食。该快递由李某甲指使雷某某通过百世快递寄出。
5.2019年7月19日,雷某某受李某甲指使通过百世快递邮寄出快递单号51803499303978的包裹,后因快递公司怀疑其中含有有违禁物品,将该包裹拦截追回并提交警方。在该快递内的可疑植物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6.2019年7月20日,雷某某受李某甲指使通过百世快递邮寄出快递单号51803497304517的包裹,后因快递公司怀疑其中含有违禁物品,将该快递拦截追回并提交警方。在该快递内的可疑植物中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成分。
被告人雷某某在2019年7月中旬左右得知被告人李某甲让其发货的快递是大麻毒品的情况下,仍帮助李某甲进行最后一次邮寄。经查,2019年7月20日,雷某某以“徐某某”的名义在湖南省永兴县教师新村快递超市帮助李某甲邮寄含有大麻的快递包裹五个,其中包括董某某收到的快递单号51803491304716 的大麻,以及被快递公司追回的快递单号51803497304517的大麻包裹。
被告人雷某某2019年8月6日在湖南省永兴县**街道办事处*组*号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某甲于2019年8月21日到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永兴县分局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人口信息、提取笔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调取证据清单、证据保全清单、扣押决定书、抓获经过、称重笔录、现场检测报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2.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辨认笔录、搜查笔录、检查笔录等;
3. 鉴定意见:检验报告等
4.证人证言:证人赖某某、邝某某、唐某某、陆某某、赵某某、邹某某、董某某等人的证言
5.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李某甲、雷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李某甲、雷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多次通过网络贩卖大麻毒品;被告人雷某某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帮助邮寄,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甲系主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雷某某系从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此致
检察员:陈婧
(院印)
附:
1.被告人李某甲、雷某某现羁押在金华市看守所。
2.公安卷3册,检察卷1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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