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沈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庐江检一部刑诉〔2020〕524号 

被告人沈某某,女, 1980年****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02211980********,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及住址安徽省芜湖县****行政村**自然村。因涉嫌赌博罪,2018年12月19日被庐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24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20年1月15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庐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沈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0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23日、2020年3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19年11月21日、2020年2月3日,本院依法两次决定退回庐江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3日,庐江县公安局重新将该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其间,2020年1月19日、4月2日,本院两次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均15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月至12月间,被告人沈某某创建 “老规矩”QQ群,群内成员程某某、莫某某、黄某某等七十余人,组织群内成员以发、抢红包方式聚众赌博, 抢得红包数额的小数点最后一位数字等于备注数字首尾相加之和即属 “踩雷”,抢红包人需赔付发红包人所发红包等额钱款。沈某某作为群主对该群进行管理,参赌时“踩雷”,仅需按70%赔付。参赌人员通过支付宝转账、发QQ红包方式赔付赌资,截至案发,沈某某与参赌人员之间通过支付宝转账收取赌资人民币3419600元、赔付赌资人民币3337670元,合计赌资人民币6757270元,其参赌获利合计人民币81930元。

被告人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已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人口信息、抓获经过、“老规矩”QQ群群成员信息等;2. 证人鲁某某、洪某某、程某某、黄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沈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搜查笔录、检查笔录、提取笔录及照片等;5、电子数据:支付宝交易记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沈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某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聚众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沈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庐江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张建军

检察官助理:姚  娟 

2020年4月9日 

附:1.被告人沈某某现在其住处候审,联系电话138********。

2.侦查卷9册、检察卷1册、光盘2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量刑建议书》3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