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政检诉刑诉〔2020〕21号
被告人钟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2129********2031,畲族,初中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政和县**镇**村**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10月28日被政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政和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钟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0年3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钟某某为非法营利,以1赔42的赔率,陆续接受范某某的香港六合彩猜码投注,金额计人民币296820元。
2019 年10 月28 日,钟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上缴涉案款人民币28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到案经过、银行流水明细等书证;
2、证人范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钟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等手机电子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六合彩”非法坐庄揽注,从中非法渔利,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达人民币29682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钟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钟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赖传玉
2020年3月16日
附:
1、被告人钟某某被取保候审在其住处。
2、随案移送全部案卷四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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