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雷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自2018年7月20日起,被告人黄某某为了赚取销售私彩票手续费,在雷州市**镇**街**号“**副食店”通过手写、手机,利用微信网络进行销售私彩票。经查,被告人黄某某每销售私彩票100元就提成获利1元。经对被告人黄某某手机微信截图相关数据统计:被告人黄某某帮上线老板“大吉大利”在2019年1月13日至2019年3月26日期间销售私彩票金额共为108898元,共获非法所得1000多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手机2部、打印机1台、奖票3张、计算器1台、人民币2678元、私彩票4本、微信支付二维码1个、头尾数据表2张等物证及扣押决定书;2.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人口信息表、归案情况说明、到案经过、黄某某的微信、支付宝账号查询资料、电子物证检查工作记录、微信资料及流水账查询资料、关于网络销售私彩金额统计列表等;3.证人证言:证人谭某某、麦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图片等;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光盘叁张、U盘壹个。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获得非法利益,帮助他人非法销售私彩票,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犯罪被告人黄某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陈光华
(院印)
附:
1.被告人黄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侦查卷陆册、检察卷壹册,光碟叁张,U盘壹个。
3.有关涉案款物由雷州市公安局保管。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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