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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许某某盗窃案)_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思检刑二刑诉〔2020〕361号

被告人许某某,男,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86********,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路**号**室,家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路**号**室。许某某曾犯盗窃罪,于2004年6月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3月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5年9月28日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1月29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7年1月23日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7月5日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8年9月17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2月28日被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6月4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许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值班律师、被害单位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许某某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0月9日20时许,被告人许某某伙同陈某甲(已判刑)到厦门市思明区罗宾森广场一楼的**店行窃,由被告人许某某掩护、陈某甲动手盗得店内待售的一台价值人民币3728元的“小明”投影仪。

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许某某经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即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 被害单位厦门**店的委托书及张某某的陈述;

2.​ 被告人许某某及同案犯陈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3.​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之鉴定意见;

4.​ 被告人及同案犯辨认笔录;

5.​ 犯罪现场监控录像之视听资料;

6.​ 户籍材料、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的工作说明及诉讼文书等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许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72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许某某伙同他人共同作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许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许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千元,请依法判处。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萧作民

                    2020年6月16日

附:

1.被告人许某某现取保候审,联系电话1865002****,保证人陈某乙,联系电话1379978****;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4.《刑事速裁程序建议书》一份;

5.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

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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