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凤检刑诉〔2020〕103号
被告人许虎,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03221987********,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住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镇**村**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5月15日被凤冈县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同年5月26日,经本院批准,被凤冈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许虎于2010年8月19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17年9月26日,因犯诈骗罪被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于2018年2月09日刑满释放。
本案由凤冈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许虎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7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9月23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10月24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许虎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专门租赁一辆宝马320轿车,用高仿的名表、名包将自己包装成海归人士及香港商人的形象,辗转各地寻找年轻女性目标进行诈骗,其虚构钱包被盗、发生车祸急需用钱等事实,博取被害人的同情,采取借用被害人的银行卡转账,佯装转账后编造跨境转账延迟到账等理由,在省内外多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累计达77000元。
经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如下:
1、贵州省凤冈县龙泉镇陈某某被诈骗案
2020年04月08日12时许,被告人许虎驾驶一辆白色无牌宝马320Li轿车,在凤冈县龙泉镇贵立城上城楼下搭讪被害人陈某某,自称刚从国外回来电话欠费需要连接手机热点网络联系助理。许虎将陈某某哄骗上车后,编造急需用钱没有内地银行卡的谎言让陈某某提供银行卡,然后谎称助理已经转钱到陈某某的卡上,但因跨境转账需要一定时间,取得信任后让陈某某先取现金给他应急,以此方法骗取陈某某7000元现金,许虎留下一个归属地为香港的电话号码给陈某某后驾车离开凤冈县,后陈某某未收到转账发现被骗并报案。
2、贵州省镇远县朱某某被诈骗案
2020年4月5日,被告人许虎驾车在贵州省镇远县一加油站门口向朱某某打招呼,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借助朱某某的手机热点来联系其朋友,进而通过虚构其开车撞了人急需用钱,让其秘书转账到朱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朱某某700元。
3、云南省蒙自市杨某某被诈骗案
2020年1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轿车在蒙自市政府公园询问杨某某附近是否有银行,许虎自称刚从国外回来银行卡和手机都不能使用,因为驾车将人撞伤,急需用钱,通过虚构其朋友转账到杨某某的银行卡为由,骗取杨某某4800元现金。
4、贵州省雷山县符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4日,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向符某某打招呼,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借助符某某的手机热点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符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被害人符某某1500元。
5、贵州省贵阳市工商学院门口张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7日,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贵州省贵阳市工商学院门口向张某某打招呼,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张某某带其充值话费联系秘书,然后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张某某银行卡内为由骗取张某某1100元。
6、贵州省黔西县戴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12日,被告人许虎驾车在贵州省黔西县阳光城售楼部附近向戴某某打招呼,称其手机停机,需要戴某某带其充值话费来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秘书转账到戴某某银行卡内为由骗取戴某某4000元现金。
7、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岑万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10日,被告人许虎驾车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向岑万某某搭讪,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借助岑万某某的手机热点来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岑万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岑万某某5100元现金。
8、云南省新平县丁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许虎驾车在云南省新平县一中附近向丁某某打招呼,称其是香港人驾车来内地因为手机停机,需要丁某某带其充值话费来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丁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丁某某4000元现金。
9、云南省巍山县尹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26日,被告人许虎驾车在云南省巍山县文献街附近向尹某某打招呼,称其随身物品被人偷走,需要使用尹某某的手机来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尹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尹某某6000元现金。
10、云南省石林县冯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许虎驾车在云南省石林县双龙街附近向冯某某搭讪,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冯某某带其充值话费联系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冯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冯某某4000元现金。
11、云南省寻甸县彭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2月底的一天,被告人许虎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云南省寻甸自治县龙泉路搭讪彭某某,自称出了车祸急需要钱,取得彭某某同情信任后,通过虚构借钱应急一周归还的理由骗取彭某某4200元现金。
12、贵州省习水县蒙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2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贵州省习水县第一小学门口向蒙某某搭讪,以其手机停机,需要借助蒙某某的热点网络联系其秘书,虚构秘书转账到蒙某某银行卡内为由骗取蒙某某3000元现金。
13、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李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2月28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四川省自贡市瑞祥水岸城小区门口搭讪李某某,许虎自称叫廉某某,在香港工作,由于在高速路上发生车祸,急需用钱,虚构让朋友转钱到李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李某某3000元现金。
14、四川省泸县徐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2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许虎驾车在四川省泸县西南健康产业园附近向徐某某打招呼,称其手机停机,需要借助徐某某的手机热点来联系其秘书,进而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徐某某的银行卡内为由骗取徐某某4600元现金。
15、宁夏武大口区杨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1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武大口区朝阳东街世纪大道搭讪杨某某,称其是香港人,因为手机停机,需要借用手机热点网络联系朋友,通过虚构发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杨某某9000元现金。
16、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罗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1月21日,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固原市原州区康居北区搭讪罗某某,自称是香港来投资的商人,通过虚构钱包被偷、手机也停机,需要借用手机热点联系朋友转钱等原因取得罗某某的信任,最后以香港账户跨境转账延迟的理由骗取罗某某2000元钱现金。
17、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孙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25日,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中医院附近搭讪孙某某,称在高速服务区钱包被盗,需要借用孙某某的电话联系朋友,进而通过虚构让其朋友转账到孙某某的银行卡内,但因跨境转账延迟的理由骗取孙某某3000现金。
18、云南省易门县张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10月22日下午,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易门县城街上搭讪张某某,称自己从香港过来证件及钱包被盗,手机停机需要借电话联系朋友帮忙,许虎通过虚构让其朋友转账到张某某的银行卡内,以跨境转账延迟为由骗取张晰3000元现金。
19、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陈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9月17日,被告人许虎驾车在在湖南省武陵区星河城附近搭讪陈某某借用手机热点使用,自称在香港做药品生意,因为谈一笔生意开车途经这里上厕所时公文包和电脑被盗,二人在聊天的过程中,许虎通过虚构让其秘书转账到陈某某的银行卡内,但因跨境转账延迟为由骗取陈某某1000元现金。
20、贵州省威宁县沈某某被诈骗案
2019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轿车在威宁县车站门口搭讪沈某某,自称叫李某某,其通过虚构证件和钱包被盗等各种不幸遭遇取得沈某某的同情,以借钱会及时归还为由骗取沈某某3000元现金。
21、云南省石林县李某甲被诈骗案
2019年7月29日,被告人许虎驾驶白色无牌宝马轿车在石林县工业园区附近搭讪李某甲,编造从外地来过来钱包和银行卡被偷,手机停机等理由向李某甲借钱,并主动留了一个香港地区的电话号码承诺按期归还借款,以此取得信任和同情后骗取李某甲3000元现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租赁的白色宝马轿车一辆、手机4部(OPPA5手机一部、iphone6手机一部、VERTU手机一部、三星翻盖手机一部);2.书证:程序性文书、人员基本信息、抓获经过、机动车登记信息、银行交易记录和通话记录截图、手机通话清单、银行交易凭证、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等书证;3.证人陈某甲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某某、朱某某、岑万某某等21人的陈述;5.被告人许虎的供述和辩解;6.搜查、检查、辨认笔录;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流窜多省,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何崇敏
检察官助理 李 薇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1.被告人现羁押于凤冈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光盘16张
3.量刑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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