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兰检五部刑诉〔2020〕32号
被告人谢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2251993********,汉族,初中毕业,农民,住河南省兰考县**乡**村**组。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因涉嫌组织卖淫于2020年8月14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卖淫犯罪,经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9月18日被兰考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程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2251987********,汉族,初中肄业,农民,住河南省兰考县**乡**村**组。 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2010年3月1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9年6月25日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于2020年08月15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犯罪,经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9月18日被兰考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车某甲,男,199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2251999********,汉族,小学毕业,农民,住河南省兰考县**乡**村**组。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于2020年7月28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经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8月11日被兰考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车某乙,男,199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2251996********,汉族,初中肄业,农民,户籍地:河南省兰考县**乡**村**组,住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镇**路**路南。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于2020年5月19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犯罪,经兰考县人民检察批准于2020年6月25日被兰考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毛某某,男,199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0821999********,汉族,初中肄业,农民,住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镇**庄村**组。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因涉嫌介绍卖淫于2020年5月19日被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犯罪,经兰考县人民检察批准于2020年6月25日被兰考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开封市兰考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谢某某涉嫌组织卖淫、被告人程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以被告人车某甲、车某乙、毛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车某甲、车某乙、毛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人,于2020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谢某某、程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将以上两案并案审查。五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谢某某自己组织袁文荣卖淫,并通过被告人程某某组织田某某卖淫,通过被告人车某甲、车某乙、毛某某组织刘某某卖淫,由被告人谢某某提供场所并提供保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被告人户籍证明、受案登记表、案件来源及到案经过、现场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微信支付账单、兰考县公安局兰阳派出所前科证明、兰考县公安局兰阳派出所证明、兰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兰刑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2019)豫0225刑初244号刑事判决书等;2、证人谢某某、孔某某、袁某某、曹胜杰、刘某某、李某某、孟某某、田某某、范某某证言。3、五被告人供述;4、辨认笔录;5、视听资料:电子光盘四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组织多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程某某、车某甲、车某乙、毛某某对被告人谢某某组织卖淫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被告人谢某某的刑事责任;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被告人程某某、车某甲、车某乙、毛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车某甲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五年至五年六个月,建议判处被告人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建议判处被告人车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建议判处被告人车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建议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兰考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崔志刚
李莉娟
2020年9月23日
(院印)
附件:
1.被告人谢某某、程某某、车全义、毛某某现羁押于兰考县看守所,被告人车某乙现羁押于开封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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