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珠香检公诉刑诉〔2020〕160号
被告人谢某某,女,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31993********,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镇**村**号。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嫌疑,于2019年9月27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1月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谢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 2019年11月1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月8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份始,被告人谢某某在“花妃子”直播平台以昵称为“hi小粉妹水多多”进行直播,直播时会身穿暴露性感的衣服来吸引观众观看,当观众在“花妃子”直播平台充值刷“跑车”给其后,其会添加观众的个人微信发送淫秽视频作为福利。2019年9月20日,罗某某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夏一街道,观看了被告人谢某某在花妃子直播平台的直播后,刷了价值约人民币130元的“跑车”给被告人谢某某。被告人谢某某随后使用昵称为“小**”的徽信(微信号q3068******),向罗某某昵称为“杰**”的微信(微信号Acd1******)发送了30段福利视频(经鉴定,其中26段属宣传色情、男女性交淫乱行为的淫秽视频)。截至案发,被告人谢某某还以发福利的方式分别发送给微信昵称为“姜**”(微信号jiang158********)、“空**”(微信号cz72******)、“无**”(微信号q368******)、“阳光**”(微信号Love9****)各25个福利视频(经鉴定,均属宣传色情、男女性交淫乱行为的淫秽视频)。经查验,被告人谢某某发送给微信名“姜**”、“空**”、“无**”、“阳光**”的淫秽视频全部包含在发送给罗某某的淫秽视频内。
2019年9月27日11时20分许,公安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镇**路**号**公寓**房抓获被告人谢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谢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证人罗某某的证言;3.书证;4.鉴定意见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胡 欣
2020年2月6日
附:
1.被告人谢某某现被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2.卷宗三册、光盘九张随案移送;
3.随案移送手机二部,请一并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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