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宝检一部刑诉〔2020〕651号
被告人谭克非,男,1987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01071987********,汉族,大专文化,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职员,户籍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街**号**栋**单元**号,现住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道**路**号**栋**单元**室。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9年11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经本院审查批准,同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李政廷,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谭克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9年12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查,于2020年2月4日退回补充侦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补充侦查终结,于2020年3月2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起,被告人谭克非以牟利为目的,伙同微信名“微商界打赏招代理”等人,冒用他人身份在“阿里云”APP租用云服务器,开设名为“众咖”的淫秽视频网站,由同伙利用管理员账号将淫秽视频上传至该网站“公共片库”,并通过发展下级代理的方式,让代理从“公共片库”中挑选淫秽视频导入“私人片库”后生成链接,再将上述链接发送至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供人观看,以每个视频收取人民币3元至9元不等“打赏”费的方式牟利,违法所得由被告人谭克非、总代理、代理、片商、提供收款二维码、提供支付通道的人等人分赃化用。期间,被告人谭克非为该网站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并负责将违法所得的70%转账给各代理人,其个人分得违法所得数万元。经远程勘验和鉴定,上述“公共片库”中查获的2,123个视频均系淫秽视频。
另查明,被告人谭克非于2019年11月5日7时许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租住处被民警抓获,作案工具一并被查获。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及证人刘某某的证言证实,本案的案发经过。
2.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远程勘验工作记录、提取电子证据清单,朱某某等人的收入详情、提现记录等证实,已经对涉案网站及各代理的登录账号进行远程勘验,并提取了公共片库、私人片库相关视频文件及链接、收入详情、提现记录等证据。
3.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调取的朱某某等人的支付宝、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各代理为“众咖”平台传播淫秽物品并从中牟利的经过。
4.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调取的谭克非的手机SIM卡信息、在“阿里云”APP上申请账号、购买域名的记录、支付宝收款码、微信收款码、“众咖”网站的网址、同案犯的微信号、运营“众咖”网站的微信群、QQ群及相关聊天记录等证实,被告人谭克非伙同他人共同设立、运营“众咖”网站、招募代理共同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事实。
5.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等书证证实,被告人谭克非的记账本、银行卡、手机、移动硬盘已经被扣押。朱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的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已经被扣押。
6.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鉴定清单证实,送审的2,302部视频存在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淫亵性地描写性生活、淫荡猥亵地描述性技巧以及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兽交等性行为,属于淫秽物品。
7.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实,对“众咖”淫秽视频网站“公共片库”里查获的2,302部视频进行去重,共有2,123个唯一项。
8.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调取的谭克非中国建设银行卡交易明细证实,2019年6月至案发,被告人谭克非从微信中提现共计人民币87,623余元。
9.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调取的谭克非手机微信录屏证实,其伙同他人设立、运营“众咖”平台并招募代理商共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经过。
10.被告人谭克非的常住人口信息及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抓获工作情况、工作情况、抓获经过说明、抓获证明、抓获经过、出所登记、羁押证明、临时寄押收押证明、情况说明、出所登记表证实,被告人谭克非的身份信息,其系被抓获到案。
11.同案犯朱某某等人的供述证实,其等从被告人谭克非处获得违法所得70%的转账。
12.被告人谭克非的供述证实,其对传播淫秽物品并牟利的事实经过作了如实供述,对涉案视频的个数表示异议。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克非以牟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孙丽娟
2020年3月27日
附:
1.被告人谭克非现被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2.侦查卷宗七册及讯问笔录一册。
3.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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