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茂南检刑检刑诉〔2019〕429号
被告人谭某某,男性,1991年**月**日出生,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公民身份号码4409021991********,汉族,初中文化,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街**号**房。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0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本案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谭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7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已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谭某某谎称与桂林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老K游戏”以及炒卖金币,许诺以每一万元每日有100元的高利润为回报,累计骗取梁某甲、梁某乙、梁某丙等人投资款329850元合伙经营该生意。谭某某除了开始阶段支付了部分利润,后于2017年4月12日携款潜逃。经依法查明:被告人谭某某与桂林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物证、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合同骗取被害人梁某甲、梁某乙、梁某丙钱财达3298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树尧
2019年8月7日
附:
1. 被告人谭某某现被羁押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2. 案卷叁册,光盘壹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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