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松检一部刑诉〔2020〕1872号
被告人费某某,男,1988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227198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本区**镇**村**号,暂住本区**路**弄**号**室。2008年6月4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2020年3月25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天,同年4月30日经本院批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费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分别于同年6月30日、7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费某某作为“一道棋牌”等棋牌软件代理,分别在棋牌软件、“闲聊”软件中建立群组,组织赌客唐某某、诸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加入上述群组,并提供“房卡”供棋牌软件群组中的赌客进入棋牌软件房间内进行赌博,在“闲聊”群组中进行赌资结算,费某某从中收取“台费”获利。被告人费某某共计收取“台费”人民币60万余元,设立的“闲聊”群组成员600人左右。
2020年3月25日,被告人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证人唐某某的证言及其辨认“闲聊”后台数据整理表格的数据截图等证实,2019年5、6月开始,被告人费某某利用“一道斗地主”棋牌软件、“闲聊”软件组织他人赌博,并从中收取“台费”3元、6元获利,费某某有时让其帮忙点3元、6元红包,其偶尔参与赌博。
2.证人诸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的证言及其各自辨认“闲聊”后台数据整理表格的数据截图、手机照片、游戏截图、“闲聊”截图等证实,2019年6、7月起,其等人在“一道棋牌”棋牌软件、“闲聊”软件进行赌博的情况,其等人加入棋牌软件亲友圈、“闲聊”软件群组,并在该群组中结算赌资,群主收取“台费”3元、6元。上述证人均指认所在的“闲聊”群主昵称为“群规看头像”。
3.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工作情况》《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数据光盘证实,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从阿里巴巴公司调取到深圳市南山区小水滴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内的相关涉案数据,并将梳理后的涉案数据传递至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将上述数据刻盘移送,其中显示被告人费某某设立的群号为90001710244的“闲聊”群成员600人左右,其使用的群主及管理员账户收取3元、6元金额,共计人民币60万余元。
4.《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及手机照片证实,从被告人费某某处扣押到5部手机。
5.《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办案说明》证实,证人诸某某、张某乙因赌博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处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五百元;证人张某甲因赌博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处罚款五百元。
6.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证实,被告人费某某的自然身份情况,其作案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7.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及《抓获经过》证实,本案侦破的简要经过及被告人费某某系被抓获到案。
8.《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被告人费某某于2008年6月4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
9.被告人费某某的供述、其辨认的“闲聊”软件截图、“一道棋牌”软件截图、“闲聊”软件后台数据整理表格的数据截图等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辨认了其使用的“闲聊”号为“群规看头像”等账号。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费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费某某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费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徐晨怡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被告人费某某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三册及证据材料一份。
3.《证人(鉴定人)名单》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5.《量刑建议书》三份。
6.《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7.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_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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