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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贾某某受贿案)_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0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深盐检刑诉〔2019〕59号

被告人贾某某,男,197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101021972********,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案发时系中共党员(现已被开除党籍),原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委员会委员、**处主任(副处级),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街道**栋**。因涉嫌受贿,于2018年11月5日被深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因受贿嫌疑,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9年1月28日由深圳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受贿罪,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9年1月30日由深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贾某某涉嫌受贿罪移送起诉,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于2019年3月5日移交本院办理。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贾某某担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支队**处副处长、**支队委员会委员、**处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4万元、港币87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收受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甲贿赂共计人民币88万元的事实

2008年,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的贾某某与在该辖区经营休闲按摩场所的张某甲因工作关系认识。2009年下半年,贾某某调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主管全市休闲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自2010年开始,张某甲为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关照,分别于每年的春节、中秋节期间给贾某某送钱。直至2018年案发,张某甲先后分18次共计送给贾某某人民币88万元。

2014年9月,张某甲在福田区经营的**国际娱乐城从业人员因涉嫌卖淫嫖娼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查处。为此,张某甲请托贾某某帮忙协调,希望能从轻处理,让其经营场所早日恢复营业,贾某某答应帮忙。随后,贾某某打电话给时任福田分局治安科科长说情,对方予以回绝,称已依法办理。后来,福田分局按照法律程序对**国际娱乐城从业人员进行了处理,经营场所自行恢复了营业。

(二)收受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甲贿赂共计港币68万元的事实

2009年6月,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与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甲因工作关系认识。随后,陈某甲经常请贾某某吃饭,刻意与贾某某搞好关系,并请托贾某某帮助其在全市推广该公司开发的**系统。自2012年以来,贾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公司在全市推广**系统提供帮助,并帮忙解决有关**公司收费过高、垄断原材料等信访投诉问题。

为了感谢贾某某上述帮助,并期望继续得到贾某某的关照,2012年至2018年期间,陈某甲利用每年春节、中秋节时机,先后分12次共计送给贾某某港币68万元。

(三)收受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某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8万元的事实

2014年7月,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与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某某因工作关系认识。邱某某为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为其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关照,分别于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春节、中秋节期间给贾某某送钱,先后分5次共计送给贾某某人民币48万元。

2015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辖区内游戏机室进行例行检查,审核有无新增机型,并要求提供南山区文体旅游局出具的检查意见书,审核通过前全区停业整顿。期间,邱某某经营的一家**游戏机室也被要求停业审核。为此,邱某某请托贾某某帮忙协调尽早恢复营业,贾某某答应帮忙。后贾某某向南山分局治安科民警询问情况,对方告知此次检查未发现**游戏机室存在问题,贾某某将情况告知了邱某某。

(四)以借为名收受深圳市宝安**资源有限公司**收购站负责人段某某贿赂人民币30万元的事实

2005年,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的贾某某与在该辖区内从事废旧品回收业务的段某某认识。2008年,贾某某以“借”为名向段某某要了人民币30万元用于建农民房,但双方既未书写借条,也未约定借期及利息。段某某为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为其经营的废旧品回收业务提供关照,默认了将该30万元送给贾某某。自此以后,双方均未再提及该笔“借款”。

2013年,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接受段某某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段某某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帮助,使段某某顺利开设了深圳市**典当行有限公司。

(五)收受深圳市**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某某贿赂人民币18万元的事实

2010年,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与经营休闲按摩等娱乐业务的左某某因工作关系认识。左某某为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为其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关照,分别于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春节、中秋节期间给贾某某送钱,先后分14次共计送给贾某某人民币18万元。

2015年6月,左某某的表弟陈某乙在龙岗区**酒店经营的**皇冠会所因涉嫌卖淫嫖娼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治安科查处,并被责令停业整顿。为此,左某某请托贾某某帮忙说情,贾某某应允。贾某某随即向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的副科长打电话询问情况,并让其跟龙岗分局治安科的同志说情。后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依法对违法单位**皇冠会所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七日。

(六)收受深圳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甲贿赂港币10万元的事实

2014年,深圳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甲经人介绍与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认识。许某甲为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为其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关照,于2014年春节前送给贾某某港币10万元。

(七)收受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乙贿赂港币9万元的事实

2014年,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乙经人介绍与时任深圳市公安局**支队**处**科科长的贾某某认识。许某乙某某了与贾某某搞好关系,让贾某某为其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关照,于2014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先后分3次共计送给贾某某港币9万元。

2019年1月9日,被告人贾某某的家属代其将涉案赃款人民币184万元、港币87万元退缴至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暂扣账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被告人贾某某的常住人口信息表、无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立案决定书、留置决定书、留置通知书,移送案件通知书、立案决定书,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讯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拘留决定书、拘留通知书、拘留证、宣布刑事拘留决定的讯问笔录、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收押回执、逮捕决定书、逮捕证、宣布逮捕决定的讯问笔录、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提讯证等,被调查人贾某某的到案经过,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通知书,广东省暂时扣留、冻结财物收据,干部任免文件、入党志愿书、市**支队出具的贾某某任职情况说明,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贾某某党内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贾某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张某甲的人口信息表,张某甲关联公司主体资料(相关的情况说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股权代持协议、出资款转账流水明细、**健康俱乐部公司股东会决议,情况说明、福田公安分局对**KTV工作人员查处情况资料,张某甲关联公司场所治安管理档案及情况说明,治安巡警支队对2010-2018年印章业信访件及回复情况汇总资料、对深圳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关于对“刻章刻制审批”改革创新的请示、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请示、各公安分局推广应用**公司开发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文件资料及情况说明等书证,陈某甲的人口信息表,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当行有限公司等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特种行业管理资料,邱某某的人口信息表,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邱某某系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南山公安分局电子游艺场所治安管理情况、南山公安分局2015年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等场所打击案例,南山区游艺娱乐场所机型机种检查意见,段某某的人口信息表,段某某经营的深圳市宝安**资源有限公司**收购站、深圳市**典当行有限公司等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档案、情况说明,建房工程合同初稿,左某某的人口信息表,深圳市**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西丽**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陈某乙的任职证明,**皇冠会所特种行业管理资料档案,龙岗公安分局对**皇冠会所及相关人员处罚情况资料,许某甲的人口信息表,深圳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深圳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特种行业管理资料,许某甲为深圳市**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许某乙的人口信息表,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查询信息,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特种行业管理资料,许某乙某某深圳市**酒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等;2.证人证言:证人张某甲、华某某、张某乙、王某某、徐某甲、陈某甲、陈某丙、何某某、邱某某、孙某某、段某某、左某某、陈某乙、徐某乙、许某甲、许某乙的证言;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贾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自书材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刘晓娜

2019年3月22

附:

1.被告人贾某某现被羁押于深圳市盐田区看守所;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证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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