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普检二部刑诉〔2020〕71号
被告人赵某某,男,198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501021982********,汉族,大专文化,中国联合****有限公司****员工,住**路**弄**号**室。赵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案,于2019年12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7月10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年7月16日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2月6日21时45分许,被告人赵某某酒后驾驶牌号为浙******的轿车,行驶至本市普陀区**路**路西侧约150米处时,追尾前方牌号为沪******的轿车。对方驾驶员下车报警,赵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置。接警民警对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某不予配合,民警遂将赵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赵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6mg/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赵某某已赔偿对方车辆维修等费用,取得谅解。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证明其酒后驾驶牌号为浙******的轿车行驶至中山北路进骊山路西侧约150米处时,追尾前方车辆,对方驾驶员下车报警,其在原地等待处置,接警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不予配合,遂被带至同济医院抽取血样,移交宜川新村派出所接受调查,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2.被害人鄢某某的证言,证明其驾车行至中山北路进骊山路西侧约150米处时,被牌号为浙******的轿车追尾,其报警。
3.证人交警徐某某的证言、吹气照片,证明其接指令至中山北路进骊山路西侧约150米处处置一起车辆追尾事故,牌号为浙******的轿车驾驶员赵某某满身酒气,且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遂将赵某某带至同济医院抽取血样,移交宜川新村派出所调查,又在所内对赵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4.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赵某某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6mg/ml。
5.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明赵某某驾驶的牌号为浙******的轿车在年检有效期内,其有驾驶轿车的资质。
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修理费用评估、转账记录、谅解书,证明赵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已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人民币8684元,取得谅解。
7.工作情况,证明赵某某的到案情况。
8.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明赵某某的的身份情况,查无前科。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赵某某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赵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经晓洁
2020年7月29日
附:
1.被告人赵某某现被取保候审,电话1860172****;
2.侦查卷宗两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法律意见书》一份,法律援助律师裘际玮,电话1893024****;
5.《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6.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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