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科右前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月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8月,被告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微信 昵称“颜笑”(账号qingxue**)组建名为“老同学相聚”的微信赌博群,通过 “科乐兴安盟麻将” APP组织群内45人进行网络麻将赌博。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赵某某以200元购买300张房卡的价格,在“科乐兴安盟麻将”软件上购买4次房卡共1200张,一张房卡可开设一个房间,赵某某向进入房间进行赌博的每人收取2元房费,每次开设赌博房间其可获利8元。赵某某已使用1000余张房卡,非法获利8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扣押清单、微信交易流水等;2.证人证言:兰某某等人证言;3.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电子证据:电子数据盘、手机游戏截图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微信群组织群成员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被告人赵某某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杨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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