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屯检一检刑诉〔2020〕50号
被告人赵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042419xxxxxxxx12,汉族,专科文化,无业,住长治市屯留区西贾乡某某村第xxx号。2020年4月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经本院批准,当日由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赵某某编造高干子弟身份、名牌大学生、长治市纪检书记的虚假身份,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自己母亲生病住院或帮他人找工作等理由实施诈骗,骗取六名被害人总计259113.07元。
1、2019年2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乘坐牛某某出租车时与其认识并添加微信。赵某某编造自己是下届长治市市委书记名叫“李某”的虚假身份以此来获取牛某某的信任,后通过以为其丈夫办理工作、该母亲生病住院、办丧事为由诈骗其72622元。
2、2019年3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黄某某经营的某某饭店吃饭时认识黄并添加微信。赵某某编造自己是下届长治市市长名叫“李某”的虚假身份获取黄某某的信任。后该陆续以其母亲生病去世、为黄某某丈夫消除轻伤害案底为由,诈骗其24350元。
3、2019年7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抖音平台认识武某某后添加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某编造自己是长治市纪检书记名叫“李某”的虚假身份,骗取武某某的信任。赵某某以给其孩子办理上学、其母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为其购买低价房为由诈骗其151700元,后在武某某的追要下还款94700元,总计被骗57000元。
4、2019年9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抖音平台认识寇某并添加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某编造自己是长治市纪检书记名叫“李某”的虚假身份,骗取寇某的信任。后以为其丈夫办工作为由,诈骗钱财12530元。寇某多次询问办理工作情况后,赵某某退还其2000元,总计诈骗寇某10530元。
5、2019年9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抖音平台认识吴某并添加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某编造自己是长治市纪检书记名叫“李某某”、父亲是军人的虚假身份,在取得吴某信任后,利用该身份和吴某确定恋爱关系。后该以母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和为其安排工作为由陆续诈骗其94611.07元。
6、2019年10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在抖音平台认识高某某并添加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某编造自己是长治市市政府领导名叫“李某”的虚假身份,骗取寇高某某的信任,后以为其女儿办工作为由,陆续诈骗其116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转账交易记录、报案材料等书证;被害人吴某、牛某某等的陈述;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李某”的名字,冒充市纪检委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等身份以给他人找工作、低价购房等理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凌
检察官助理:李媛媛
2020年7月27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现羁押于长治市屯留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二册
3.散页证据四页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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