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郑开检一部刑诉〔2020〕16号
被告人赵某甲,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41980********,汉族,初中毕业,无业,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庄**号。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5年4月28日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因犯赌博罪,于2017年11月20日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2017年12月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16日经本院批准逮捕,于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被告人孟某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41979********,汉族,初中毕业,无业,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村**号。曾因赌博,于2014年3月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因赌博,于2019年2月15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16日经本院批准逮捕,于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41994********,汉族,初中毕业,无业,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庄**号。无前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16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于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高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4251986********,汉族,初中毕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郏县**镇**村**号,无前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16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于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张某某、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至2020年5月1日。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1 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分别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城**号院**号楼**单元**室、第**大街**三环**公司公寓楼**楼**房间开设赌场,为参赌人员提供服务。
其中,2019年11月13日晚上,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城**号院**号楼**单元**室内开设赌场,赵某甲、孟某某组织人员到赌场参与赌博,被告人张某某负责看管水箱及现场烟水服务,被告人高某某在赌场内放高利贷和收取场地费。经查,当晚抽头渔利达七千余元。
2019年12月11日晚上,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三环**公司公寓楼**楼**房间内开设赌场,赵某甲、孟某某组织人员到赌场参与赌博,被告人张某某看管水箱及现场烟水服务。经查,当晚抽头渔利达一万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证明、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案经过、照片、情况说明、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等;2.证人证言:证人赵某乙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张某某、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张某某、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张某某、高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张某某、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全案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赵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建议判处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建议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娇
2020年4月28日
附:
1.被告人赵某甲、孟某某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被告人张某某、高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四份。
4.《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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