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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邓某某、张某某开设赌场案)_四川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四川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江检一部刑诉〔2020〕2738号 

    被告人邓某某,男性,1991年****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811991********,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江油市******号,现住江油市****小区****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2日被江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某,男性,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811993********,汉族,专科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江油市**镇**村**组,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2日被江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江油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0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被告人邓某某用自己的手机号在“闲聊”聊天软件平台实名注册了ID号,并用该号组建了“斌珑茶社”聊天群,自任群主,后向群内拉成员,运营一段时间后邓某某又让被告人张某某申请注册两个号并加入进来,将张某某设置为群内管理员,并让张某某的两个号给其所用,邓某某偶尔没空的时候,即告知张某某,让张某某在闲聊群进行管理。

具体操作方式为被告人邓某某在群内发布“巴蜀麻将”APP软件供群成员下载,让群成员加亲友,购买了房卡供群成员之间利用麻将以“巴蜀麻将”或利用扑克牌“跑得快”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并制定了相关的赌博规则,并由每局最大赢家按现金3元或4元“房费”以红包的形式通过闲聊群发给群主或管理员。至2019年12月,群内参赌人员先后达412人,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共计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0余万元,其中邓某某给张某某分得1万余元,其余为自己所得并耗用。破案后,邓某某退赃款10万元,张某某退赃款15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油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官:周志平

                           检察官助理:雷  闪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1.被告人邓某某、张某某现取保候审于自己住所

    2.案卷材料两册、光盘一册七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两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5.《涉案财物处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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