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邳检诉刑诉〔2018〕829号
被告人邓梓豪,男,199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4241995********,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镇**路**号**栋**单元**室。被告人邓梓豪曾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8月11日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邓梓豪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3月30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谷江洋,男,199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6821999********,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通州区**镇**号院(户籍地河北省定州市**镇**村**号)。被告人谷江洋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3月31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彭伟,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5211993********,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镇**村委会**村**号。被告人彭伟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4月4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424199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镇**路**号**栋**单元**室。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3月30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邓梓豪在明知其收购的苹果ID账号、苹果卡密可能为他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情况下,仍然以低价进行收购并高价销售。经邳州市公安局统计,被告人邓梓豪总计购买金额为70余万元,后通过余某某等人向苹果游戏充值平台“2178库存系统”销售苹果ID账号、苹果卡密共计金额8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邓梓豪通过支付宝交易从王某某处收购苹果ID账号金额共计29140元。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底,被告人邓梓豪通过网络下载、从他人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包含公民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伪造照片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107940条。
三、妨害信用卡管理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底,被告人邓梓豪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互联网骗领银行卡号共计682个。其中,被告人张某某帮助被告人邓梓豪骗领银行卡626个,获利1700余元。
四、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底,被告人谷江洋通过QQ、微信等通讯软件,从被告人邓梓豪等人处购买包含有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的信息资料共计1683条,后使用购买数据注册优步(UBER)打车软件进行打车代叫业务,非法获利30000余元。其中,被告人谷江洋在被告人邓梓豪处购买银行卡信息资料290条。
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底,被告人邓梓豪将非法获取的包含有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的信息资料共计358条出售给被告人彭伟,被告人彭伟将该信息出售给他人用于对微信、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银行卡,用于绑定银行卡进行交易。
2018年3月29日,被告人邓梓豪、谷江洋、张某某被抓获归案,2018年4月2日,被告人彭伟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邳州市公安局扣押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证;
2.证人赵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李某某等人的陈述;
4.被告人邓梓豪、谷江洋、彭伟、张某某以及同案犯余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
5.搜查、检查笔录;
6.电子数据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梓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情节严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巨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帮助邓梓豪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谷江洋收买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应当以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伟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应当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梓豪、张某某在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邓梓豪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丽
2018年12月31日
附:
1.被告人邓梓豪、谷江洋、彭伟、张某某现被羁押在邳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6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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