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渝沙检刑诉〔2020〕Z853号
被告人邱赵华,女,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1031984********,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无业,出生地重庆市渝中区,户籍地重庆市渝中区**号**单元**。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13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监视居住,于2020年5月11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邱赵华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6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6月4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我院于2020年7月17日将本案退回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完毕后于2020年8月17日将本案再次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期间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被告人邱赵华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邱赵华通过互联网伪造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相关病历、检验报告以及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虚构自己身患白血病、两个小孩病故等相关事实。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邱赵华将上述伪造材料和虚构事实上传至“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等三个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虚假的个人求助信息,并发起网络筹款,先后共计获得爱心网友帮助2111人次,骗取捐款共计人民币84237.54元。2019年1月至7月期间,邱赵华先后多次将上述款项提现至其个人名下银行账户。
2018年12月,被告人邱赵华将上述伪造材料和虚构事实上传至名为“重庆土猫”流浪猫救助QQ群内,先后多次骗取群内爱心网友捐款共计人民币7270元。
2019年8月,被告人邱赵华以自己身患白血病将要离世以及许诺将名下房产、名贵邮票等资产赠予被害人骆某某为由,骗取骆某某的信任,邱赵华随后以办理所谓继承遗产公证手续费为由先后多次骗取骆某某共计人民币8000元。
2019年11月13日,被告人邱赵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被公安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到案经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相关刑事照片、情况说明、虚假病历材料、虚假检验报告等;
2.被害人邓某某、骆某某的陈述;
3.被告人邱赵华的供述和辩解;
4.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邱赵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邱赵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赵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邱赵华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邱赵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并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谢 徽
2020年9月14日
附:
1.被告人邱赵华现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取保候审(联系电话1781531****);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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