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平新检一部刑诉〔2020〕238号
被告人郭某某,男,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4221986****911X,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住平顶山市卫东区***镇**庄1号,无前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决定,于2020年4月25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8月13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岳某某,男,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4221996****911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住平顶山市卫东区****镇**庄村1号,无前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决定,于2020年4月26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8月12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2020年9月23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2月以来,被告人郭某某在赌博网站“新宝GG”平台上注册代理账号,该代理账号能够获得其在该平台投注后投注流水7%左右的返利。注册代理账号后,郭某某伙同被告人岳某某利用微信号qqq686868168(昵称为财物!!!)、Y20160514S0419(昵称:。)先后组建“恭喜发财11/5”和“祝祖国繁荣昌盛”微信群,在群内进行宣传和推广“广东11/5”,并在群内发布该彩票规则和赔率,吸引群内网友购买“广东11/5”彩票的方式参与赌博,并采取在群内报号码和投注金额,将赌资通过微信红包、转账或者扫码转到微信号码qqq686868168、Y20160514S0419账户上,二人随后将钱款投注到“新宝GG”赌博平台,以获取赌资返利。至案发时,郭某某、岳某某已通过微信群组织数十人参赌,赌资流水23万余元,二人共同获利一万余元。2020年4月24日,民警在卫东区遵化店**庄附近将郭某某抓获。2020年4月26日,岳某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主动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前科证明、抓获经过、交易明细等;
2.证人证言:证人孙某某、樊某某等证言;
3.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供述与辩解;
4.搜查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马军川
检察官助理:常延超
2020年10月22日
附: 1.被告人郭某某、岳某某现羁押于叶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五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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