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镇检一部刑诉〔2020〕395号
被告人郭XX,男,2020年7月23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与29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镇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镇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镇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XX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8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7月份,被告人郭XX在微信好友“传奇2永恒娱乐运营”(微信号:wolong13142045)的推荐下加入“聚财娱乐”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四个微信推广群,群昵称分别是“共享军团(谈项目)群禁广告”,“永恒娱乐招商部”,“(共享军团)内部交流”,“永恒娱乐上线福利群”。截止2020年7月21日,被告人郭XX共向其他微信群投放境外赌博网站广告累计达400余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书证;2、被告人供述、辩解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郭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 被告人郭XX明知是赌博网站,为其投放广告累计400余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犯罪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郭XX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镇平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肖强
检察官助理:刘艳
2020年9月7日
附件:
1.被告人郭XX现押于镇平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单独制作量刑建议书时移送)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