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甬仑检刑诉〔2020〕1259号
被告人金明杰,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90051987********,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镇**村**。因本案于2019年8月18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6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金明杰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金明杰以营利为目的,在闲聊软件上建立“小百合1元轮庄”群,利用该群招揽赌客在“阿拉斗牌”手机软件上参与赌博,并从中收取台费约人民币210 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金明杰已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扣押决定书等;
2.证人证言:证人马某某、韩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金明杰的供述与辩解;
4.电子数据:闲聊账户的收款记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明杰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何妍
2020年7月1日
附件:
1.被告人金明杰现取保候审;
2.电子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光盘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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