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东检诉刑诉〔2018〕191号
被告人钟顺巧,男,197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3426197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住会东县**镇**村*组*号,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被会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犯诈骗罪于2014年4月21日被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因涉嫌犯有赌博罪,于2018年 9月5日被会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8年10月12日被会东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会东县看守所。
本案由会东县公安局大崇派出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钟顺巧涉嫌赌博罪,于2018年11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钟顺巧邀约乔某某等二十余人到会东县大崇镇黄桷树街的“先先茶园”内以打麻将、“炸金花”、“斗牛牛”等方式聚众赌博,并按不同注码抽取对应的“茶水钱”。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户籍证明、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案件来源情况说明、到案经过、营业执照复印件、扣押决定书及其清单、刑事判决书等物证、书证;2.证人杨某某、王某某、袁某某、梁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钟顺巧的供述与辩解;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图及照片;5.审讯视频。
本院认为,被告人钟顺巧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顺巧的情形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会东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赵宗荣
2018年12月3日
附:
1.起诉书8份。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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