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普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阎某甲秀涉嫌销售假药罪,于2015年11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阎某甲秀为牟取非法收入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在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后坛村文德南路附近开办一成人用品店,销售“金功夫”、“USA VIAGRA”、“双效硬得快”、“蚁力神”、“德国黑蚂蚁生精片”等药品。该药店于2015年9月1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缴获“金功夫”、“USA VIAGRA”、“双效硬得快”、“蚁力神”、“德国黑蚂蚁生精片”等药品一批(上述5种药品经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为假药)。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破案经过;2.提取笔录、扣押清单;3.涉案假药辨认及现场相片;4.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委托鉴定函》的函复;5.被告人阎某甲秀的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阎某甲秀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代理检察员:陈某某
附:公安刑事侦查卷宗2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