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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陆浩、魏德东盗窃案)_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宜检二部刑诉〔2020〕352号 

  被告人陆浩,男性,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5301980********,布依族,初中,务工,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镇**村**组,住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镇**村**组。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3月12日被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于2018年5月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罪,经宜良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5月14日被宜良县公安局拘传,于2020年5月15日被宜良县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0年5月21日被宜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经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6月24日被宜良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魏德东,男性,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1221990********,汉族,文盲,务工,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镇**村委会**社**号,住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镇**村委会**社**号。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6月25日被易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7日被安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2月21日被富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于2018年4月2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罪,经宜良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6月4日被宜良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0年6月9日被宜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经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6月24日被宜良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宜良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陆浩、魏德东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1月25日凌晨至11月26日凌晨,被告人陆浩伙同被告人魏德东两次驾驶改装好的用于盗窃柴油的黑色帕萨特轿车,悬挂假车牌行至宜良县寻找盗窃目标,陆浩负责开车以及开关车内油泵,魏德东负责撬油箱盖以及插抽油管,两人相继在宜良县工业园区云南智慧创新电讯器材有限公司门口、宜九公路工业园区路段旁鸿瑞砂浆厂门口、宜良县北古城镇火车北站下河营村佳缘宾馆附近、宜良县工业园区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门口盗窃8辆车辆内的柴油,共计1949升,所盗柴油被二人用车拉回昆明后由陆浩卖给梁某某,获币7000余元后分赃挥霍。

2018年11月27日晚上,两人相约再次驾车前往宜良县作案,在宜良县乡鸭湖搅拌站处被公安机关拦截,两人随即弃车逃离现场。2020年5月14日1时许,民警在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街兴隆宾馆401房间抓获陆浩。2020年6月2日,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小杨梅山工业园区附近道路上抓获魏德东。

2020年6月17日,经价格认定,陆浩、魏德东盗窃的柴油价格为13604.0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被扣押的轿车、手套、口罩、帽子等;2.书证:户口证明、抓获经过、前科核查材料、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等;3.证人叶某某证言;4.被害人田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8人陈述;5.被告人陆浩、魏德东的供述与辩解;6.昆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书、云南诚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认定意见书;7.扣押笔录、辨认笔录、现场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车辆勘验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魏浩、陆德东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浩、魏德东两次驾车到宜良县盗窃车辆内的柴油,共计价值13604.02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陆浩、魏德东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陆浩、魏德东在前罪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名被告人基本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建议判处被告人陆浩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魏德东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柴燕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1.被告人魏浩、陆德东现羁押于宜良县看守所;

3.《认罪认罚具结书》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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