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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开设赌场案)_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渝中检刑诉〔2020〕190号

被告人陈媛媛,女,生于1981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102281981********。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重庆市合川区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合川区**街**号。2012年11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4日因本案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某,男,生于1994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002211994********。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重庆市长寿区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长寿区**镇**号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 8月15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吴某某,女,生于1986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002311986********。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重庆市垫江县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垫江县**镇**号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 12月3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徐某某,女,生于1987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001131987********。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重庆市巴南区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巴南区**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 12月3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雷某某,男,生于1988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002211988********。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重庆市长寿区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长寿区**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 12月3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赵某某,女,生于1992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003821992********。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重庆市合川区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合川区**镇**号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 9月19日因本案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六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六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5月份至今,邹某某(已判刑)伙同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向某某(已判刑)等人在网络上利用闲聊软件和快乐牛最新版开设赌场,其中邹某某、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等人为股东,负责拉人进闲聊群赌博,每天按照规则从中抽头渔利,财务人员向某某、张某某、文某某(均已判刑)等人负责在快乐牛APP中俱乐部(ID:917773)买钻创建房间,赌客进房开赌后将战绩截图(每局截图一张,一局20把)发至闲聊群,然后点对点与赌客之间清账,并根据指定的抽水规则抽头。其中被告人陈媛媛从中获利88318元、张某某从中获利35576元、吴某某从中获利52376元、徐某某从中获利51303元、雷某某从中获利40459元、赵某某从中获利11342元。六被告人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六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口信息、到案经过、交易记录、前科材料等书证;

2证人邹某某、彭某某、骆某某、杨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游戏截图、手机截图等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伙同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陈媛媛一年至二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一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赵某某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刁亚

2020年4月28日

附:1.被告人陈媛媛、张某某、吴某某、徐某某、雷某某、赵某某现均居住在家

2.案卷二十五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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