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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某、钱某某开设赌场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独角龙 评论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浦检张江刑诉〔2020〕1527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198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131982********,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宝山区**路**弄**号**室。

被告人钱某某,男,1983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13198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宝山区**镇段**村**号。

二名被告人于2020年4月7日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4月9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2020年5月1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于同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5月26日已告知二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对本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中旬起至4月7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钱某某,通过在“哈灵麻将”APP上创建亲友圈,以组织管理者身份在微信上招揽参赌人员进入该亲友圈,组织沈某某、莫某某、廖某某、胡某某等20余人以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并以每局麻将收取人民币5元、10元台费的方式非法获利,二名被告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卡,被告人陈某某主要负责招揽赌客及收取台费,被告人钱某某主要负责招揽赌客及结算赌资,二人平分所获台费。经查,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累计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2020年4月7日,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分别在住处被抓获,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证人沈某某、莫某某、廖某某、胡某某、王某甲、付某某、向海林、盛某某、周某某、袁某某、孙某某、张某甲、罗某某、欧某某、应某某、王某乙、施某某、杨某某、张某乙、李某某、张海兵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招揽上述人员加入“哈灵麻将”APP亲友圈并组织他们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被告人陈某某主要负责收取台费、被告人钱某某主要负责赌资结算等事宜的事实。

2.经赌客辨认的微信支付账单截图、公安机关调取的赌客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清点记录、相关“哈灵”软件手机截图等,证实被告人陈某某创建的亲友圈情况、赌客之间的赌资转账情况、赌客与被告人钱某某、陈某某之间的赌资结算情况及支付台费情况。

3.经被告人钱某某、陈某某确认的微信支付账单明细、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清点记录,证实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收取台费非法获利的情况。

4.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钱某某处扣押手机1部、从被告人陈某某处扣押手机3部的事实。

5.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涉案参赌人员均已被行政处罚的事实。

6.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证实本案案发及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的到案情况。

7.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二名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

8.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照片,证实部分犯罪事实。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对基本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被告人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网络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井翠翠

                                 检察官助理:沈依一

2020年6月4日

附:

1.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现均羁押。

2.公安机关侦查卷宗四册。

3.《量刑建议书》一式二份、《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征询值班律师意见函》一份。

4.相关法律条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被告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__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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