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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某寻衅滋事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独角龙 评论0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汕金检刑诉〔2020〕157号

被告人陈某甲,男,1996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224261996********,穿青人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村**。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2月5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0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逮捕。

本案由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3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被告人陈某甲有申请回避及委托辩护人、有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被告人陈某甲,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3月份,同案人胡某某(已判决)受同案人王某甲(另案处理)雇佣,为收取号牌为闽CD0****的宝马牌质押小汽车,纠集被告人陈某甲及同案人周某甲、余某某、杨某某、周某乙(均已判决)于2018年4月初来到汕头寻找上述质押小汽车的踪迹。

2018年4月10日20时多,同案人胡某某驾驶号牌为云A6P****的本田牌越野车搭载被告人陈某甲、同案人周某甲、余某某、杨某某、周某乙,在汕头市金平区**路**市场附近发现上述宝马牌质押小汽车,遂驾车一路尾随。当日21时30分,当被害人罗某某驾驶号牌为闽CD0****的宝马牌小汽车行驶至汕头市金平区**路与**路交界处的路口时,同案人胡某某故意开车撞击小汽车的尾部,并趁被害人罗某某下车查看时,伙同同案人杨某某将被害人罗某某强制推入宝马牌小车的后座,有同案人周某甲、余某某看守。同案人胡某某遂驾驶该辆宝马牌小车沿**路往**方向行驶,被告人陈某甲驾驶本田牌越野车载同案人杨某某紧随其后。期间,同案人周某甲强行搜走被害人罗某某身上的手机2部,并将手机SIM卡取出。途径**收费站时,同案人胡某某指使同案人余某某用外套遮挡坐于后座的被害人罗某某。在高速路上时,同案人胡某某又发现被害人罗某某放置在车内的另一部手机,亦让同案人周某甲将手机的SIM卡取出。

随后,同案人胡某某等人将车停在高速的应急车道上,由同案人周某甲、余某某将被害人罗某某及其手机等物品转移至本田牌越野车上,并由同案人周某乙、杨某某看守,同案人周某甲则乘坐同案人胡某某驾驶的宝马牌小汽车驶往**。被告人陈某甲驾驶本田牌越野车乘载同案人余某某、周某乙、杨某某、被害人罗某某行驶至**高速路口时,停车等候同案人胡某某的消息。2018年4月11日零时许,被告人陈某甲收到同案人胡某某放人的指令后,遂开车至**高速路口的匝道处,将被害人罗某某放下,并将先前收缴的手机等物品还给被害人罗某某。

2018年4月11日1时许,同案人胡某某、周某甲到达**一汽车修理厂,将号牌为闽CD0****的宝马小汽车(经鉴定,价值为341000元)交给了同案人王某甲。案后,同案人胡某某从同案人王某甲处获得报酬50000元,据被告人陈某甲交代,其分得4000元,所得赃款已被花费。

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陈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发破案经过、受理报警登记表,上网追逃人员登记表、撤销表,被告人陈某甲的户籍证明,搜查证、接收证据材料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现场照片、现场方位图,说明材料、办案说明,调取证据通知书,价格认定有关问题的函,全国机动车信息、王某乙的机动车行驶证。借条、收条、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等协议,同案人刑事判决书,对寻衅滋事地点等照片辨认附卷;

2、证人陈某丙、谢某某、王某丙、陈某丁、李某某的证言;

3、被害人罗某某的陈述;

4、同案人胡某某、周某甲、余某某、杨某某、周某乙的供述;

5、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

6、搜查笔录;扣押笔录;现场勘验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伙同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六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副检察长:陈家祥

2020年3月23日

附:

1、被告人陈某甲现羁押于汕头市看守所;

2、本案案卷五册;补充材料13页;

3、《量刑建议书》;

4、《认罪认罚具结书》;《证据开示清单》;

5、光碟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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