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麻检公诉刑诉〔2020〕Z151号
被告人陈某某,女,197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3197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住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9日被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1月9日被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执行监视居住。
本案由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5月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于2019年7月开始在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镇**街**横路**号一楼以贩卖“北京七星彩”私彩的形式开设赌场,接受彩民的私彩投注并从中抽头营利。2019年11月8日19时许,公安机关在**镇**街**横路**号一楼现场查获正在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并抓获参赌人员招某某、余某某,另查获陈某某涉案现金人民币和写有私彩数字的“北京七星彩”票据若干、手机2台。经对陈某某持有的OPPO R9 PLUSTM A手机进行勘验发现,陈某某的微信号“wxid_ko0obf2wuk****”于2019年7月19日起与他人有接受私彩投注的内容交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书证;2.证人招某某、余某某、符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勘验、检查、辨认实验等笔录;5.电子证物检查记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贩卖“北京七星彩”私彩的形式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余怀智
检察官助理:李立嵩
(院印)
2020年6月5日
附件:
1.被告人现监视居住在家,联系电话1343787****;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光碟一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证据开示清单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