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临罗检二部刑诉〔2020〕103号
被告人陈智陈某某,乳名梦磊,男,2001年1月11日200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13112001011132123713112001********,汉族,群众,中专文化,临沂市罗庄区人,无业,住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韦江屯村临沂市罗庄区**庄**村。2020年2月26日被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14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14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被告人陈智陈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销售一次性口罩以及N95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颜凯玲颜某某、周晓芬等2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七千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被害人颜凯玲颜某某、周晓芬等人陈述;被告人陈智陈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权利,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丁佩功
2020年9月29日
附:
1、被告人陈智陈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家中(联系电话:17686975771,158538550201585385****)。
2、侦查卷叁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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