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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甲、陈某乙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_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东检公诉刑诉〔2019〕300号

被告人陈某甲,女,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41985********,汉族,高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衡东县**镇**村**组,现住衡东县**镇**路**号。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019年9月5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衡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41987********,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衡东县**镇**村**组**,现住衡东县**镇**路**号。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019年9月5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9日由衡东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乙,男,198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41986********,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衡东县**镇**村**组,现住衡东县**镇**路**号。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019年9月5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衡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衡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吴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于2019年11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系姐弟,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系夫妻。2017年10月起,被告人陈某甲在淘宝购物平台上陆续注册了店铺“吉祥专业印章”、“如意印章”、“鸿图印章”、“逸凡印章”。2018年12月以后,被告人陈某甲将衡东县**镇**路**号**楼作为工作室,被告人陈某甲在工作室内通过以上淘宝网店在网上接客户订单,按客户要求制造各种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假印章,再通过申通、中通、顺丰等快递邮寄给客户。被告人吴某某帮助被告人陈某甲制作印章、打包发货。

被告人陈某乙于2018年12月也在衡东县**镇**路**号**楼通过淘宝网店“天翔印章”、“飞扬印章”按客户要求制作假印章。经查实,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51枚(包括苏州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派出所、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内蒙古自治区**厅、泉州市安全生产**局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53枚;被告人陈某乙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13枚(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专用章、大同县**乡人民政府、大同县**局、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派出所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19枚。

2019年9月4日,衡东县公安局在工作室内将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陈某乙抓获,并扣押被告人陈某甲用于作案的电脑一台、曝光机一台、盖有印章印迹的A4纸一箱及现金4万元,扣押了被告人陈某乙用于作案的电脑一台、盖有印章印迹的A4纸一箱、印章四枚(包括西安市临潼区**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扣押的曝光机、电脑等物证;2.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网上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书证;3.证人王某某、敬某某、蔡某某、孙某某证人的证言;4.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陈某乙的供述和辩解;5.现场勘验、检查等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情节严重;且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被告人陈某乙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且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三被告人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之规定处罚;被告人吴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处罚。被告人陈某甲、吴某某、陈某乙犯数罪,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彭靖

2019年12月30日

附:

1.被告人陈某甲现被羁押在衡阳市女子看守所,被告人陈某乙现被羁押在衡东县看守所,被告人吴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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