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汕澄检公诉刑诉〔2019〕629号
被告人陈某甲,男,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831986********,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汕头市澄海区**镇**村**幢**号。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4月27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0年4月9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乙,男,197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11977********,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镇**村**路**幢**号。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4月27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丙,男,197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11972********,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街道**栋**。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丁,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831991********,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下**村**号。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11月19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吴某甲,女,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11974********,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街道**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蚁某某,女,197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11972********,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镇**乡**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13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吴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蚁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一次(自2019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开设赌场罪
1、2019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合伙从“cc”(身份不明,现在逃)处获得“快彩”赌博网站“源茂豊”网(网址:stx**.com)股东账户nui***后,开设多个代理以上账户、会员账号给被告人吴某甲、陈某丙和蔡某某、王某甲、陈某辛、陈某壬(均已被行政处罚)投注参赌,接受投注总额共34026561元。其中,被告人吴某甲从陈某甲、陈某乙处获得“源茂豊”网代理账号KKK2**后,再开设多个会员账号提供给潘某某、陈某癸(均已被行政处罚)和吴某丙、辉、帮香(健)(均另案处理)等人投注参赌,投注额共计85850元。被告人陈某丙从陈某甲、陈某乙处获得“源茂豊”网代理账号KKK**1后,再开设多个会员账号提供给林某甲、客天下(均另案处理)等人投注参赌,投注额共计8273265元。
2、2019年4月份,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合伙向名为“平台出租”的人(另案处理)租用“快彩”赌博网站“创新”网(网址:2.13**.us)总监账号Adm**1开设分公司账号tian8*8后,再开设多个账号给被告人陈某丙和蔡某某及陈某壹、“鸿”(均另案处理)投注参赌,投注额共7763820元。
3、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份,被告人陈某甲从汤某某(另案处理)处获得“快彩”赌博网站一个总代理账户后,开设多个代理账户、会员账号给被告人吴某甲、陈某丙和陈某壬、王某甲、蔡某某(均已被行政处罚)、壮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投注参赌,投注额约5000000元。
4、2019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甲从“斌”(另案处理)处获得“快彩”赌博网站“永隆国际”网(网址:9**cs.com)股东账户后,开设多个总代理账户给被告人陈某丁和陈某发(另案处理)投注参赌。被告人陈某丁从陈某甲处获得 “永隆国际”网总代理账户ww**00后,与林某杰(另案处理)合伙再开设多个会员账号提供给王某乙丹(已被行政处罚)等人投注参赌,共投注150526元。
5、2019年4月20日左右,被告人陈某甲从“cc”处获得“足球”赌博网站“皇冠”网(网址:am.hga008.com)总代理账户ppk38后,开设代理账户ppkw01、ppkw02给“鸿”投注参赌,投注额286680.7元。
6、 2016年开始,被告人陈某丙从杨某贤处获得六合彩赌博网站代理账户后,开设多个会员账号,先后收受李某某(已另案处理)、何某诚、钟某亮(均已被行政处罚)和陈某贰、林某乙、林某丙(均未到案)等人投注参赌,共投注约130000元。
2019年4月28日,被告人陈某甲在深圳市龙华区**村一出租屋被抓获,2019年4月28日,被告人陈某乙在澄海区广益街道**小区内被抓获,2019年4月28日,被告人吴某甲在澄海区广益街道**花园被抓获,2019年4月28日,被告人陈某丙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园**栋***被抓获,2019年4月28日,被告人陈某丁在澄海区溪南镇下**村***号被抓获。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甲共接受投注总额47227587.7元;被告人陈某乙共接受投注总额41790381元;被告人陈某丙共接受投注总额8403265元;被告人陈某丁共接受投注总额150526元;被告人吴某甲共接受投注总额85850元。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
1、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扣押物品清单;
2、证人陈某壬、王某甲、蔡某某、潘某某、陈某癸、何某诚、钟某亮、王某乙、李某某、林某甲等人证言;
3、同案人汤某某的供述;
4、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吴某甲的供述;
5、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制作的辨认笔录和刑事案件现场照片;
6、汕头市公安局电子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电子数据检验报告;
7、视听资料;
8、其他材料。
二、赌博罪
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蚁某某为非法获利,先后多次收受蚁某良先后多次收受蚁某良(另案处理)、陈某叁(已被行政处罚)、陈某肆、陈某伍(另案处理)投注“六合彩”共96600元,转投到蚁某植(另案处理)处或自行做庄进行赌博。
2019年5月13日,被告人蚁某某在澄海区溪南**镇上**路**号被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扣押物品清单;
2、证人陈某叁、蚁某良、吴某丁的证言;
3、被告人蚁某某的供述;
4、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制作的辨认笔录和刑事案件现场照片;
5、其他材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吴某甲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网站供他人投注,其中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赵 林
2019年11月28日
附注事项:
1、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吴某甲、蚁某某现羁押在澄海区看守所;
2、移送公安刑事侦查卷宗十册及光盘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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