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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甲、陈某乙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案)_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独角龙 评论0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浦检公诉刑诉〔2020〕30号

被告人陈某甲,男,196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7241962********,汉族,大学本科(函授),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住浙江省东阳市**镇**村**。因本案于2019年6月14日被浦江县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于2019年9月19日解除留置,同日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0月15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陈某乙,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7241988********,汉族,大学本科,剑烽砂石场法人代表,住浙江省东阳市**镇**村**。因本案于2019年6月14日被浦江县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于2019年9月12日解除留置,同日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0月15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浦江县公安局和浦江县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浦江县公安局以被告人陈某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虚开发票罪、破坏选举罪,被告人陈某乙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发票罪于2019年11月2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浦江县监察委员会以被告人陈某甲涉嫌行贿罪于2019年11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6日指定该案由本院管辖。本院于2020年1月3日决定并案处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某甲以打架、好赌闻名村里,通过赌博、做工程等方式敛财积累资产,1989年开始担任许昌村村主任,1995年开始担任许昌村支部书记,自2004年开始长期担任三联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2000年左右加入**建筑有限公司成为董事。2003年因采用贿选等不正当方式与他人竞争东阳市人大代表被取消竞选资格,后又通过拉票、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当上了次届东阳市人大代表。2016年因有赌博前科被取消竞选人大代表资格后,陈某甲又扶持其子陈某乙当东阳市人大代表。期间,被告人陈某甲通过暴力威胁、利益诱惑、贿赂公职人员、把持基层政权等方式扩大其势力范围和影响力,带领手下先后插手千祥镇大路村、前马村、后周村等多个行政村基层干部选举,扶持李某甲(已逮捕)、马某乙(已逮捕)担任周边村的村干部,同时以被告人陈某乙的名义开办剑烽砂石场和承包千祥镇自来水厂,雇佣李某甲管理千祥镇自来水厂,雇佣王某甲(已逮捕)管理砂石场,通过生产经营及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经济利益,形成以陈某甲为首要分子,陈某乙、李某甲、王某甲、马某乙、陈某丁等多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东阳市千祥镇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寻衅滋事罪

1、2003年6月23日,被告人陈某甲因马立升在市人大代表选举期间为竞争对手黄某甲拉票以及举报其征用西阳村土地费用未付、征用土地未作为工业用地而是用来开大型超市收租金一事而怀恨在心,在东阳市三联镇企管所所长邵福华办公室内,以扇耳光的方式殴打马立升,导致马立升受伤。

2、2004年,陈某戊、陈某己兄弟俩在长生砂场从事挖机作业,后因被告人陈某甲要到长生砂场从事挖机作业,经长生砂场合伙人吕长生同意将该业务交给陈某甲。陈某戊等人也同意退出,并提出让长生砂场将修路的钱支付给他们的要求,但因此事未谈妥,陈某戊等人遂将挖机停在砂场。2004年10月4日,被告人陈某甲带领了七八个人手持钢管冲到砂厂办公室将陈某戊、陈某己打伤。2019年8月26日,经浦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戊头皮疮疤长3.5cm,所受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3、2017年9月27日晚,被告人陈某甲因陈某庚、黄某乙、俞某某等人举报其一事,为报复陈某庚等人,纠集马某乙、陈某丁先去找了黄某乙,但黄某乙不在家,再去找了陈某庚。陈某庚的家一楼是棋牌室,当时有一些村民在棋牌室内打牌娱乐,被告人陈某甲就带领马某乙、陈某丁直接进入陈某庚的家内,并通过陈某庚的妻子黄某某得知陈某庚在二楼,陈某甲、陈某丁、马某乙直接到二楼房间内后将房门反锁,由陈某丁和马某乙抓住陈某庚的左右手进行控制,被告人陈某甲用拳头对陈某庚实施殴打,造成陈某庚左侧第3、4肋骨骨折。因陈某庚在房间内大声呼叫,黄某某等人赶到房间后,陈某甲等人遂离开现场。后陈某甲等人又去找了俞某某,但未找到。陈某庚报警后,东阳市公安局千祥派出所受案调查。被告人陈某甲教唆马某乙、陈某丁都不要承认打过陈某庚,并请托时任千祥派出所所长的叶某某予以帮忙照顾。2018年2月2日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因为简要案情填写不规范,未明确伤害事实原因不予受理伤势鉴定。2018年3月16日,陈某甲等人在千祥派出所内赔偿30万元人民币给陈某庚,以调解作为处理结果。2019年6月24日,经浦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庚所受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二、开设赌场

1、2013年左右的正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在东阳市城南东路219号陈某辛的家里,组织葛某某、许某某、顾某某、顾某某、陈某辛、斯某某等人以“炸金花”的方式赌博,赌客不能携带现金到场赌博,必须从被告人陈某甲借得现金后进行赌博,被告人陈某甲以每借10万元抽头5000元的方式进行抽头获利,该赌场总计持续开设9天左右,被告人陈某甲从中抽头40万元人民币左右。

2、2017年正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在东阳市十字街11号1幢2单元302室陈某乙的租房内,组织葛某某、张某甲、斯某某等人以“炸金花”的方式赌博,押注1000元或者2000元起步,赌客不能携带现金到场赌博,必须从被告人陈某甲借得现金后进行赌博,被告人陈某甲以每借10万元抽头5000元的方式进行抽头获利。被告人陈某乙、李某甲、陈某丁帮忙看管现金或记账,被告人陈某甲总共抽头60万元人民币左右。

三、破坏选举

1、2003年初,被告人陈某甲与黄某甲在同一选区竞选东阳市人大代表,黄某甲以150元副食店购买券贿送选民为自己拉票,陈某甲授意陈某壬、李某乙、李某丙等人以2包至15包不等的香烟贿送选民为自己拉票,因双方贿选在选区产生恶劣影响,被东阳市领导发现,陈某甲和黄某甲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导致该选区竞选被迫取消。

2、2011年年底,被告人陈某甲竞选东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选区为三联村、前马村、后周村。正式选举前被告人陈某甲给所在选区主要干部提前打招呼帮忙拉票并承诺以好处,选举后宴请三联村、前马村、后周村两委干部,并于2012年8月份出钱请前马村村长胡某甲正、村支书陈某癸,后周村村长马某丙、村支书李某丁一起到台湾旅游以示感谢,选举时由现场工作人员收集空白选票进行填写,最终陈某甲成功当选为东阳市人大代表。

3、2016年年底,在竞选第十五届东阳市人大代表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因被人举报有赌博前科且被查证属实而被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陈某甲联系东阳市人大主任施某某(另案处理),提议让其儿子陈某乙参加东阳市人大代表竞选并请托施某某联系东阳市千祥镇党委书记王某乙(另案处理)推迟该选区选举时间,王某乙授意千祥镇工作人员将陈某乙按流程推选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千祥镇选举委员报告经东阳市选举委员会答复同意后将该选区选举工作延后六日举行。期间陈某甲联系选区主要村干部要求支持陈某乙参加选举并联系村民代表在推选表上签字,后陈某乙被推为正式候选人。正式选举前,陈某甲给所在选区主要干部提前打招呼帮忙拉票并承诺以好处,选举后宴请三联村、前马村、后周村两委干部等人,并发放香烟以示感谢,选举时由工作人员收集空白选票进行填写,最终陈某乙成功当选为东阳市人大代表。

四、串通投标

1、2013年10月23日,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位于后周村(电镀厂东侧)制砂加工点土地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其报价为每5年20万,设保留底价,以最高价中标,低于保留价为废标。被告人陈某甲让被告人陈某乙参与投标,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本来想参与投标的张某乙和黄旭某某都放弃投标,并帮他围标。张某乙的投标保证金由陈某甲缴纳,投标价价格由陈某甲指定填写,黄旭某某的保证金是自己缴纳但填写低于保留底价的价格。2013年10月30日,陈某乙以每5年21.2万以每5年21.2万元人民币价格中标,远低于当时制砂加工点的投标价。 

2、2019年1月4日,千祥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再次对剑烽砂石场所在的制砂加工点土地经营权再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10万,底价5年24.38万(保留价28.8万)。被告人陈某甲为得到千祥镇人民政府的照顾,向时任千祥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王某乙多次打听标底,并送给王某乙一箱茅台酒(共6瓶、每瓶2斤装)。之后,被告人陈某甲联系了宏阳砂石场和岩口砂石场,让自己的手下李某甲和王某甲分别代表这两家砂石场帮助剑烽砂石场围标,并由被告人陈某乙统一交了30万万元的保证金。被告人陈某乙通过陈某甲得知要填写的报价为29.6万元,后指示李某甲和王某甲填写了低于自己报价的投标价25万和26万。2019年1月15日,东阳市千祥镇剑烽砂石场以29.6万元人民币中标。

3、2013年11月14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东阳市千祥镇三联小学迁建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工程招标形式为邀请招标,投标保证金为54万元人民币。东阳市千祥镇人民政府邀请了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进行招标。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经理陈某甲便联系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处处长曹某某和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的部门经理邵某某帮助其围标,两家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是由被告人陈某甲提供以及投标的报价也是按照陈某甲指示填写。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9日,也只有这三家公司确认参与投标。2013年11月25日,浙江新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7060305元价格人民币中标。

五、非法采矿

1、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明知在未经许可和审批情况下授意砂石场的法人代表陈某乙以及管理者王某甲在王坑村进行非法采矿,以供应剑烽砂石场的原料。从王坑村非法采矿(2015年212车和2017年275车)共487车,共7305方。经浦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王坑村2015年的石料价格为14.6元每方,总价格为人民币46428元,2017年的石料价格为18.6元每方,总价格76725元。

2、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明知在未经许可和审批情况下授意砂石场的法人代表陈某乙以及管理者王某甲在三联许昌村进行非法采矿,从许昌村非法采矿(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共2346车,共35190方。经浦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许昌村的石料价格为22元每方,总价格为人民币774180元。

六、非法占用农用地

2015年8月左右开始至今,剑烽砂石场为处理制砂过程中产生废渣废土等废弃物,被告人陈某甲明知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授意陈某乙、王某甲等人擅自毁坏山林修建道路并将废弃物倾倒到马安山平地上、马墅村和后周村交接的平地上以及红庄村山上。经桐庐县桐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鉴定,东阳市千祥镇红庄、后周、马墅、可留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3802公顷,其中一般商品林地0.5787公顷,省级公益林地-防护林面积1.8015公顷,该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火林业种植条件已严重毁坏。

七、虚开发票

2017年至今,被告人陈某乙、王某甲在陈某甲的授意下,以剑烽砂石场的名义向不特定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中收取3%至5%不等的税点手续费,总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71万余元,虚开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22万余元,非法收入75000元人民币。

八、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2015年年底,浙江星飞置业有限公司的老板顾某某聘请被告人蒋某某(已起诉)为其公司的预决算员,并负责对“东艺名园”工程预决算的审核核对工作。负责此项工程的被告人陈某甲和叶某某(已起诉)为了增加预决算金额从中获利,经商量决定向蒋某某行贿。2016年1月份的一天,叶某某拿出50万元人民币现金后,由被告人陈某甲送给蒋某某。之后,被告人陈某甲和叶某某将工程的预算价格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额外提高一百多万元人民币,蒋某某在明知该价格不正常的情况下审核通过,并依据此价格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照增加的预算进行了决算会对工作。2017年年底左右,该项目验收期间,被告人陈某甲和叶某某为得到星飞置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胡某乙的照顾,又送给八条左右花利群香烟,胡某乙予以接受。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甲和叶某某又给胡某乙送十五万元人民币现金,但胡某乙未收受。

九、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1、2015年,被告人陈某甲多次联系陈某子(另案处理)购买穿山甲一只和猫头鹰三只,后由陈某子把穿山甲用尼桑车送到东阳市千祥镇陈某甲指定的地方,穿山甲以1000元每斤,总价为9700元人民币价格成交,猫头鹰以800元每斤,总价格分别为4200元、3000元、5280元的价格成交。

2、2017年,被告人陈某甲多次指示李某甲帮其购买穿山甲。李某甲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8年农历春节前后、2018年11月25日分三次联系陈某丑(另案处理)以每只一万元人民币左右的价格购买了三只穿山甲,陈某丑将穿山甲处理后由其或其儿子陈某寅(另案处理)开车送至千祥镇三联小学门口交给李某甲,后李某甲将穿山甲交给陈某甲,陈某甲用来招待食用。

2019年6月14日,民警从陈某甲家搜得一只疑似穿山甲制品,一只疑似象牙制品,一只疑似玳瑁制品,一只疑似猫头鹰制品,一只鳄鱼制品,两只疑似动物头角,一对疑似动物头角,一只疑似熊掌,并予以扣押。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甲家中扣押的分别是象牙制品、玳瑁、穿山甲、雕、暹罗鳄、藏羚的头角、扭角羚的头角,北山羊的头角、熊科动物的掌。象牙是亚洲象或者非洲象所有,亚洲象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版)一级;同时亚洲象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2017版)附录I,非洲象被列入CITES公约(2017版)附录I或II。玳瑁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被列入CITES公约(2017版)附录I或II。雕属于形目,形目(所有种)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暹罗鳄属于鳄目鳄科被列入CITES公约(2017版)附录I。藏羚、扭角羚和北山羊被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熊科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或者一级,同时被列入CITES公约(2017版)附录I或II。

十、行贿罪

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为在人大代表选举、评先评优、他人职务晋升、村干部换届选举、承包三联制砂点、承建三联小学、承包水厂、企业经营、占用林地被调查、故意伤害他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事情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共计价值54.224万余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9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为与时任东阳市人大主任施某某(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其儿子陈某乙当选东阳市人大代表、其朋友金某某女儿职务晋升等诸多事宜上,求得或感谢施某某的帮忙和照顾,从而谋取不当利益,送给施某某烟票共计价值6.17万余元及一套价值6万元的十件套红木沙发。

2、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为与东阳市千祥镇原党委书记徐某某(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工作上、评优评先、承包三联制砂点、承建三联小学、承包水厂等事情上,求得或感谢徐某某的帮忙和照顾,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在中秋、春节以及替其支付购衣款名义多次送其烟票等财物共计价值19.994万余元。

3、201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为与东阳市千祥镇原党委书记王某乙(另案处理)搞好关系,求得或感谢王某乙在人大代表及村干部换届选举、承揽工程、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关照,先后多次向王某乙贿送烟票共计价值15.5万余元。

4、2018年春节前,陈某甲为请托东阳市公安局千祥派出所原所长叶某某(另案处理)在其殴打陈某庚致轻伤一事上给予帮忙和照顾,送其1张10条三字头软盒中华烟票(价值0.58万元);2018年10月,陈某甲为感谢叶某某在陈某庚一案中给予帮忙,送其价值2.5万元的红木家具翘头案1张、小方桌5件套;2019年春节前后,陈某甲为感谢叶某某并与其搞好关系,再次送其1张10条三字头软盒中华烟票(价值0.58万元)。

5、2016年10月,陈某甲为求得东阳市原森林公安局局长程某某在其占用林地被调查一事上给予帮忙,送其3张面额各10条三字头软盒中华烟票(价值1.74万元)。2018年春节前后,陈某甲为向程某某表示感谢,送其2张面额各10条三字头软盒中华烟票(价值1.16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接处警情况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病例资料、调解协议书、银行交易记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招标合同、招投标资料、东阳市林业局处罚资料、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处罚资料、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价格认定结论书、查封决定书、查封清单、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工程款抵扣房款审批流程单、户籍证明等;

2.证人证言:证人邵某某、吴某某、吕某某、黄某玉卿、葛某某、陈某卯等人的证言、情况说明、归案经过;

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马某某、陈某戊阳陈某己、陈某庚的陈述;

4.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与辩解;另案处理同案犯李某甲、陈某丁、王某甲、马某乙、蒋某某、叶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

5.鉴定意见:公安司法鉴定书、案件技术鉴定意见书、检验报告、物证鉴定书;

6.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搜查笔录及照片、人员辨认笔录、现场笔录及照片。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陈某甲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甲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在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以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伙同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伙同他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伙同他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伙同他人,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被告人陈某甲伙同他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被告人陈某甲伙同他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陈某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破坏选举罪、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虚开发票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依法追究被告人陈某甲的刑事责任,以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虚开发票罪依法追究被告人陈某乙的刑事责任。故还应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浦江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祝丽莉

于   彦

2020年1月3日

附:

    1.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现羁押于浦江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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