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贵溪检察刑诉〔2020〕146号
被告人陈某甲,男,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06811997********,汉族,初中,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场**号。于2019年7月3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鹰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8月14日被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9年9月4日被鹰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5日被贵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1月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贵溪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贵溪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月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本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1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陈某甲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自2019年6月起,经常通过一个名叫“****”的手机APP获取赌球彩票信息,并用其微信将相关信息截图发送给他人介绍他人投注赌球彩票,他还谎称自己开了彩票店,可以直接销售赌球彩票。在他引诱下,先后有五位彩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陈某甲购买或者投注赌球彩票,其中张某某向其支付79000元;赵某某向其支付5725元;吴某某向其支付1160元;刘某某向其支付850元;陈某乙向其支付100余元,陈某甲共收取该五位彩民支付的购买或者投注彩票的款项86835元。经查,陈某甲未依法申办投注站或者彩票店,不具有接受投注或者销售彩票的资格;陈某甲收取上述五位彩民购买或者投注彩票的款项后,也没有真正为他们购买或者投注彩票,而是将该款全部据为己有,只是根据中国竞彩网公示的体育彩票开奖结果,拿出少量钱款支付中奖者的奖金;至案发时,陈某甲自行支付了中奖人刘某某奖金466.68元,非法获利86368.3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情况说明等;2.证人证言:证人樊某某、吴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与辩解;4.电子数据。
2交通肇事罪
2019年7月12日4时许,被告人陈某甲酒后驾驶赣******号小车沿**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大桥中间与被害人方某某驾驶的沿同方向行驶至同路段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方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陈某甲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当日晚,陈某甲自行到鹰潭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大队自首。后于2019年9月2日与方某某达成赔偿协议,积极赔偿方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方家侬的谅解。
2019年9月25日,陈某甲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贵溪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情况说明、调解协议书等;2.证人证言:证人孔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方某某的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陈某甲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6.勘验、检查等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营利为目的,建立网上赌场并接受他人投注,抽头渔利数额达3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在开设赌场罪中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之情节;被告人陈某甲在交通肇事罪中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之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郑伏胜
(院印)
2020年5月15日
附:
1.被告人陈某甲现羁押于贵溪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伍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