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相检一部刑诉〔2020〕855号
被告人陈赛赛,男,1990年**月**日出生于安徽省濉溪县,居民身份证号码340621199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现住安徽省濉溪县**镇**村**庄**队**号,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濉溪县**镇**村**庄**队**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日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当日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甲,女,1983年7月3日出生于江苏省仪征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1198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现住江苏省仪征市**镇**村**组**号,户籍所在地江苏省仪征市**镇**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17日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赛赛、陈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1月8日、3月20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2月7日、4月1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2月29日、2020年3月8日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赛赛伙同叶某某(另案处理)合伙购买星力七代时代娱乐网络赌博平台,先后在淮北市相山区**小区西区**楼**楼、淮北市相山区**城**栋**室开设网络赌博工作室,并招募客服封某某、葛某某、张某甲、曹某某、张某乙(均另案处理)等人按照叶某某提供的资料添加客户微信、推荐网络赌博平台、帮客户上分退分充值转账,引导客户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充值后进入网络游戏平台内进行赌博。被告人陈某甲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在陈赛赛、叶某某开设的该网络赌博游戏工作室内,负责管理赌博游戏平台工作室,领取高额工资。至2019年4月2日,陈赛赛经营的星力七代时代娱乐网络赌博平台通过微信收取赌资68万余元、通过支付宝收取赌资89万余元,共计157万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抓获经过、前科情况核实证明等相关书证;
2.证人封某某、葛某某、沈某某、陈某乙等证言;
3.被告人陈赛赛、陈某甲供述与辩解;
4.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
5.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赛赛、陈某甲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陶丽
2020年4月28日
附:
1.被告人陈赛赛现羁押于淮北市看守所,被告人陈某甲现在其处所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光盘3张,证人(鉴定人)名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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