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苍检刑诉〔2020〕47号
被告人陶某甲(绰号“某某乙”、“C某某”、“某某丙”),女,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5831992********,汉族,中专文化程度,个体,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镇**园**幢**室,现住江苏省昆山市**号**幢**房。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苍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苍梧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王某某,女,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1281199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个体,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定远县**镇**村**组**号,现住江苏省昆山市**号**幢**房。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苍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苍梧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彭某某(绰号“某某丁”),男,199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3821995********,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农,住重庆市合川区**镇**村**组**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苍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苍梧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苍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陶某甲、王某某、彭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告知了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陶某甲、王某某、彭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德胜集团”公司经营的“万家乐”、“玩家世界”、“豪门娱乐”、“梦想娱乐”、“一九八○娱乐在线”等赌博网站设置有“时时彩”、“快乐彩”、“十一选五”等赌博项目,并于2019年接受了广西苍梧县籍的陶某乙、陶某丙等众多参赌人员投注。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陶某甲、王某某、彭某某等人明知上述网站具有赌博性质,仍然为该网站服务或者担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具体如下:
1.2014年11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陶某甲先后担任上述赌博网站的客服人员、客服组长,为赌博网站众多会员提供赌博网站网址、修改账号密码、会员充值以及提现等帮助活动。
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陶某甲根据老板安排,先后到台湾新竹市、台北市负责培训新客服人员。此外,被告人陶某甲还先后担任“梦想娱乐”、“一九八○娱乐在线”赌博网站的代理,并通过互联网推送广告发送代理号链接以及通过赌博QQ聊天群介绍等方式招募下线代理人员,同时接受众多参赌人员投注赌博。
2.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上述网站具有赌博性质,仍然与被告人陶某甲等人接受该网站的雇请担任客服人员,为赌博网站众多会员提供赌博网站网址、修改账号密码、为会员充值以及提现等帮助活动。
3.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彭某某先后担任“梦想娱乐”、“一九八○娱乐在线”赌博网站的代理,负责接受众多参赌人员的投注,为赌博网站的经营提供必要的帮助活动。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搜查、辨认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陶某甲、王某某、彭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陶某甲、王某某、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输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朱彰涛
2020年5月20日
附:1.被告人陶某甲现羁押于梧州市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某现羁押于藤县看守所;被告人彭某某现羁押于苍梧县看守所。
2.案卷7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各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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