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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韩某某寻衅滋事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津西检二部刑诉〔2019〕218号

被告人韩某甲,男,195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31955********,汉族,初中文化,天津市**厂**,出生地天津市河西区,户籍地天津市河西区**路**号楼**门**号,现住址同户籍地。2019年10月2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2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行。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韩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12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田某某等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某因在其居住的本市河西区**小区**小区车主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对外来车辆停放在其小区不满,遂经预谋后,于2019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间,借晚上外出散步之机,以从路边拾取的铁丝为作案工具,划损停放在该小区内其认为系外来的车辆十三辆,经河西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车损价值合计人民币95392.02元。

2019年9月底某日晚,被告人韩某以上述手段,将赵某某的宝马牌汽车(车牌照:冀R****6)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3289.29元)。

同年9月底某日晚, 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韩某乙的东风标致牌轿车(牌照号:津K****8)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1427.58元)。

同年9月底某日晚, 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郭某某的大众牌汽车(牌照号:津A****8)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4334元)。

同年10月14日晚,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丁某某的宝马牌轿车(牌照号:津K****7)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39979.49元)。

同年10月15日19时许,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田某某的福特牌汽车(牌照号:津G****1)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2327.5元),将胡某某的东风日产牌汽车(牌照号:京Q****5)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2102.35元)。

同年10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张某甲的别克牌汽车(牌照号:津G****3)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8784元),将张某乙的丰田牌汽车(牌照号:津G****0)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2598.42元)。

同年10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刘某某的宝马牌汽车(牌照号:津AF10253)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10500元)。

同年10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兰某某的沃尔沃牌汽车(牌照号:津R****7)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9790元),将王某某的东南牌汽车(牌照号:津Q****8)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5186.5元)。

同年10月某日晚,被告人韩某以同样手段,将潘某某的东风标致牌汽车(牌照号:津D****9)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3325.69元),将霍某某的别克牌汽车(牌照号:津M****9)划损(车损价值人民币1747.2元)。

2019年10月21日,被告人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家属已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汽车毁损照片;

2. 机动车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接警单等书证;

3. 证人黄某某、金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

4. 被害人田某某、霍某某、赵某某等人的陈述;

5.被告人韩某的供述和辩解;

6. 价格认定结论书;

7. 现场监控录像;

8. 身份证明、情况说明、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谅解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韩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何  磊 
代理检察员: 刘运佳  

2019年12月30日    

附:

1.  被告人韩某现取保候审于天津市河西区**路**号楼**门**号(联系方式:1368201****)。

2.  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光盘十七张。

3. 《量刑建议书》三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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