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额某某开设赌场案)_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独角龙 评论0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四检一部刑诉〔2020〕Z51号 

被告人额某某,女,199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526341992********,蒙古族,大专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镇**苏木**嘎查**户,住四子王旗**镇**小区**号楼**单元**楼**户,2019年6月4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四子王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额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7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8月27日补查重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月份至2019年6月3日,被告人额某某用自己手机1474744****创建“开心快乐”和“娱乐”微信赌博群(微信号:N76336****、nana1474744****、H1323848****,微信名:“额。”、“娃娃”),并组织多人在微信赌博群里通过“大唐麻将”APP进行网络打麻将赌博,具体运转情况如下:

被告人额某某用自己的手机从软件商城下载一个叫“大唐麻将”的手机APP软件,并建立亲友圈,将该亲友圈的链接发于赌博群内,群成员点开链接后输入被告人额某某建立的亲友圈号,进入游戏虚拟“房间”,便可以打网络麻将进行赌博。共有9个“房间”,可以同时运行,每个“房间”4个人组一桌,每8把为一局,该赌博是以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一局玩完后,参赌人员将计分结果截屏发到群里,被告人额某某规定以一分2元人民币进行结算,每一局被告人额某某按每人1元收取“房费”,每局收4元人民币。输家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将输的金额加一元发在该赌博微信群内,由赢家领取红包,赢家收取红包后,再发4元钱红包至群内作为“房费”,由群主额某某领取。

在“大唐麻将”APP上打网络麻将需要欢乐豆开启麻将桌,开启一局麻将需要3个欢乐豆,该欢乐豆由被告人额某某从网上购买,400个欢乐豆152元人民币。

被告人额某某创建的微信群参赌人员、人数不固定,自2018年1月份至2019年6月3日,被告人额某某共花费9514元购买过24900个欢乐豆,开启的赌局共8300局,共收取“房费”抽头渔利33200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物证:黑色苹果X手机一部、黑色OPPO R9手机一部。

2.淘宝订单详情截图、微信红包账单详情截图、支付宝账单截图,证实了被告人额某某通过淘宝、微信、支付宝购买欢乐豆的订单详情。

3.被告人额某某手机上大唐麻将游戏主页截图,证实剩余欢乐豆为1颗。

4.报案人提供的微信截图,证实了“开心快乐”赌博群群成员数有浮动,43人、45人、49人、51人不等。

5.广实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证实了被告人额某某从2018年1月3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从大唐麻将游戏账号及微信名为秋雨(靳某某)处用淘宝、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共计86笔购买“欢乐豆”的总钱数为9514元、购买“欢乐豆”的总豆量为24900个,玩麻将的局数为8300局。

6.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公(治)调证字【2019】174号光盘,证实了四子王旗公安局对被告人额某某使用过的微信账号(微信号分别是:h1323848****、n76336****、nana1474744****)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日期间的交易明细进行了数据提取。

7.81名参赌人员的证人证言,证实了81人均在被告人额某某建立的微信赌博群参与过赌博,并向额某某支付过“房费”,以及证实了大唐麻将的游戏规则和额某某收取“房费”的规则。

8.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公(治)调证字【2019】149号光盘,证实了四子王旗公安局对lb--****(布某某)、WDS****(温某某)、LOVEHH2011****(赛某某)、A1301523****(其某某)、A1514798****(敖某某)、Bani1584846****(巴某某)、wxid_59glpep95h****(王某某)等88个微信账号的注册登记信息及每个账号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日期间的交易明细进行了数据提取。

9.内蒙古**司法鉴定中心蒙迪安【2019】电子鉴字第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了在报案人手机中提取并恢复微信号wxid_jz3tlv7kon****的聊天记录等数据。检索出送检手机中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4日的微信聊天内容及微信红包、转账记录等数据。

10.内蒙古允正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内允司法鉴定所【2019】物检字第190608-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了在署名“额某某”iPone X移动电话中①检验、提取程序列表:大唐游戏旋律(软件);②检验、提取登录微信账号“N76336****”昵称“仁吉玛”的聊天记录1条,提取与账号“A1584742****”昵称“MONGOL”的聊天记录1条,提取与账号“wxid_j5r0nbli7j****”昵称“ ”(该昵称为一双眼睛的图标)的聊天记录1条,提取与账号“na1394849****”昵称“娜仁”的聊天记录2条,提取与账号“nana1474744****”昵称“那那”的聊天记录154条,提取与账号“wxid_v9ov4pqhi9****”昵称“同格乐”的聊天记录116条,提取与账号“wxid_59glpep95h****”昵称“兰玫瑰”的聊天记录5条,提取与账号“LOVEHH2011****”昵称“KO”的聊天记录44条,提取与账号“wxid_9pq1jjqjij****”昵称“宝力道”的聊天记录27条,提取与账号“wxid_bt85bxz13i****”昵称“气功”的聊天记录37条,提取与账号“wxid_cyqnhw0rrg****”昵称“好人一生平安”的聊天记录33条。群聊天:“娱乐”100条;“麻将”19条和两张图片;③检验、提取图片1903张;④电子数据哈希值:

数据包1

SHA-256哈希值

9C8CBFE474A9E301B102E3442CFB490A06799A5B1F66D35087A2FCCC9DA244A3

数据包2

SHA-256哈希值

394EF1BF810066B068FF36D9AA204FE7141B795ECE49203E54135D8712120633

11.四子王旗公安局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该局于2019年6月3日将被告人额某某涉案的两部手机进行扣押。

12.四子王旗公安局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了23名参赌人员涉案手机依法被扣押并已发还的事实。

13.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到案经过》,证实了本案的案发经过及被告人额某某系被传唤主动到案。

14.被告人基本情况表、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额某某的基本信息,并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15.四子王旗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具的缴款书,证实了四子王旗公安局已依法对31名参赌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员已缴纳罚款的事实。

16.被告人额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了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额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额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根据“大唐麻将”APP进行赌博,设定赌博规则,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抽头渔利达33200元,参赌人数81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额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额某某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额某某已主动全部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其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检察官:任勇智

检察官助理:赵春燕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1.被告人现住四子王旗**镇**小区**号楼**单元**楼**户。

2.案卷材料和证据8册,扣押决定书、清单及中国工商银行回单各1份,光盘22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4.《量刑建议书》1份。

5.证物手机2部。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