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被告人马利涛,男,1979年**月**日出生于浙江省云和县,身份证号码3325231979********,汉族,初中文化,务工,现住云和县**街道**街**号。因结伙殴打他人,于2016年5月20日被云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因殴打他人,于2017年5月23日被云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因赌博,于2019年3月27日被云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3日;因赌博,于2020年3月13日被云和县公安局罚款300元。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6月11日被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2年9月7日被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3年4月25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8年9月28日被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11月29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9年11月29日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分别由云和县公安局和龙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云和县公安局以被告人马利涛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3月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龙泉市公安局以被告人马利涛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2日向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2月13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均于收案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将两案并案处理。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开设赌场罪
2016年5月至6月,被告人马利涛伙同彭海丰、潘伟峰(均已判决)在景宁县民族中心附近山上、景宁县民族小学附近简易棚、景宁县石牛山山上等多个地方摆设赌场,彭海丰占赌场股份的50%,马利涛占股30%,潘伟峰占股20%。三人召集赌博人员雷海华、沈某某、潘某甲、季某某等三四十人利用骨牌以“天地罡”的形式进行赌博,并雇佣叶某某(另案处理)负责放哨。赌场采用“抽头”方式进行营利,由彭海丰负责抽头,按庄家赢1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赌场抽头800 元;庄家输1万元,赌场抽头600元。赌场开设20天左右,其间赌场抽头渔利40万余元,除去赌场开销外,彭海丰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比例分配给马利涛、潘伟峰,其中被告人马利涛获利6万余元,彭海丰获利10万余元,潘伟峰获利4万余元。
(2赌博罪
2018年8月至9月27日,被告人马利涛伙同陈某某(已判决)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建立“房号688699进来授权”等多个微信群,召集魏某某、吴某某、雷某某等20余名参赌人员在“绿谷在线”手机游戏平台上以“十三水”的方式进行赌博,以游戏分数1分按约定的30元,10小局为1场进行结算,每场向最大赢家抽取头薪20元。该群由被告人马利涛负责购买赌博所需的房间“钻石”和收取房费,陈某某负责招揽参赌人员,王某某受雇佣负责收取房费,并约定除去马利涛、王某某日工资各200元和300元后马利涛与陈某某四六分成。其间,共计抽头13万余元,扣除购买“钻石”11625元费用后,共同非法获利11.8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马利涛非法获利4.8万余元,陈某某非法获利5.5万元,王某某非法获利1.5万元。
2018年9月27日,被告人马利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手机1部;
2.书证:人口信息、“钻石”充值记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羁押证明、情况说明、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3.证人沈某某、张某某、魏某某等34人的证言;
4.被告人马利涛的供述与辩解,同案犯彭海丰、潘伟峰、陈某某、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5.辨认笔录、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
6.电子证据:微信交易记录、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马利涛对指控的赌博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利涛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头获利共计人民币40万余元,情节严重;又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余人,抽头获利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马利涛在两起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马利涛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利涛判决宣判以前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马利涛自愿如实供述自己赌博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赌博罪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马利涛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云和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林飞红
2020年3月31日
附:
1.被告人马利涛现在家候审,电话65****;
2.随案移送本案卷宗七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以上详见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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