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清检徐检刑诉〔2020〕25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6421271976********,回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现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路**小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5日被清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月9日被清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马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6422231992********,回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现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路**小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4日被清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月9日被清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山西省清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告人马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被告人马某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3月9日已电话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马某某的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5月8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被告人马某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部分
2019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某提供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张银行卡,帮助他人将巨额资金在自己的多张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转账,并将巨额资金取出后交给其上家。
1、2019年10月18日,有陌生男子通过珍爱网添加被害人乔某某为好友,后二人通过微信继续聊天,一段时间后,二人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陌生男子告知被害人乔某某其为某赌博网站的网络维护员,其发现该网站的漏洞在特定时间段购买特定号码,一定能赚钱。后其在2019年10月24日让乔某某帮其操作过几次,乔某某发现确实能赚钱,于是自己也在该赌博网站开通账号。被害人乔某某从2019年10月24日至27日,陆续向该赌博网站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382500元。2019年10月25日被害人乔某某的人民币20000元通过南宁市**珠宝店(一级卡)—昆明**商贸有限公司(二级卡)—深圳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卡)—杨某丁(四级卡)—潘某某(五级卡)转入被告人陈某某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并被其取走。
2、2019年8月5日,被害人么某某的人民币200000元通过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级卡)—广州**贸易有限公司(二级卡)—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三级卡)—宗某丙(四级卡)—黎某某(五级卡)转入被告人陈某某的农业银行卡中并被其取走。
3、2019年11月6日,被害人胡某某的人民币49000元通过曾某丙(一级卡)—王某丙(二级卡)—郑某某(三级卡)转入被告人陈某某的银行卡中随后被其转走。
4、2019年9月5日至9月19日,被告人陈某某根据被告人马某某的安排,通过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张银行卡取款人民币630万元并挣取提成。
综上,被告人陈某某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和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并通过提现的方式挣取提成,共计人民币6569000元。
二、非法经营部分
2019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马某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2019年9月5日至9月19日,被告人马某某安排被告人陈某某取款人民币630万余元进行外汇交易。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常住人口基本信息; 2.被害人乔某某、么某某、胡某某的陈述;3.被告人陈某某、马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银行交易记录;5.微信聊天记录;6.扣押决定书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马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清徐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荆新国
2020年6月4日
附件:
1.被告人陈某某、马某某现羁押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材料六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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