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杜检检一刑诉〔2020〕460号
被告人魏继强,男,198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6021984********,汉族,中专,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住安徽省淮北市石台**村**栋**单元**号.2007年,魏继强因涉嫌殴打他人被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2015年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26日被淮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监视居住,2020年9月26日被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2020年11月9日被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20年11月10日被淮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葛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6021991********,汉族,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住安徽省淮北市岱河矿**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3月27日被淮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任某某,女,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6041980********,汉族,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住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栋**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4月14日被淮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淮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任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8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0月23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12月25日,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在“闲聊”APP上组建了名为“越夜越疯狂 带足子弹”(后改名为“职业技术学院”)微信群,被告人魏继强为群主,被告人葛某某、被告人任某某为管理员,邀请参赌人员加入微信群后下载“来来淮北麻将”软件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取渔利,每局收取5元至20元不等的房费,共抽取渔利66768元。
2019年12月27日,被告人魏继强在“默往”APP上组建了名为“职业技术学院”微信群,被告人魏继强为群主,被告人葛某某为管理员,邀请参赌人员加入微信群后下载“来来淮北麻将”软件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取渔利,每局收取5元至20元不等的房费,共抽取渔利64096元。
三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前科情况证明、到案经过等书证;
2、证人汪某某、曹某某、袁某某等人证人证言;
3、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任某某的辩解与供述;
4、辨认笔录;
5、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任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任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魏继强、葛某某、任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周艳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被告人魏继强现羁押于淮北市第二看守所,被告人葛某某、任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6册,光盘16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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