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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鲁某某、朱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_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独角龙 评论0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武东检二部刑诉〔2019〕238号

被告人鲁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2221976********,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安徽省芜湖市,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镇**村**组**号。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7日,临时羁押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7月31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朱某某,女,197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41975********,汉族,文盲,无业,出生地江苏省睢宁县,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镇**村**号。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8年3月6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经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9年8月26日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执行。

本案由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鲁某某朱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至2018年3月5日期间,被告人鲁某某朱某某伙同蔡某某、王某某、某甲(均已判决)等人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的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在本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等小区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谎称政府引进民间闲散资金进行项目运作,要求参加者缴纳人民币3,800元至102,800元不等的入门费以获得加入资格,但并未向参加者实际交付商品,也不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层级,以层级和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呈金字塔形向下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

该传销组织由老总蔡某某领导下级老总鲁某某朱某某等人管理传销组织,设置经理室,安排莫某某、某某(均已判决)担任大总管,负责管理团队的日常工作,向老总汇报;安排饶某某(已判决)担任申购总管,负责新人申购事务;安排自律总管吴某某、李某乙(均已判决)和自律配合某某(已判决)负责管理团队纪律管理;安排能力总管魏某某、能力配合某某(均已判决)负责团队开会,培养传销人员发展新人等事务。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超过40人,层级达3级以上。2016年10月,被告人鲁某某被晋升为老总。2017年9月,被告人朱某某被晋升为老总。被告人鲁某某系自动投案,被告人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报案材料、到案经过、组织结构图、银行交易明细、户籍证明等书证;2.辨认笔录;3.证人潘某甲潘某乙潘某丙郑某某李某乙、况某某、石某某武某某证言;4.同案犯蔡某某、饶某某、潘某某、朱某甲、王某某、某某、某某、莫某某、某某、饶某某、魏某某、吴某某、李某甲、某某、某某供述:5.被告人鲁某某朱某某供述及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鲁某某朱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鲁某某朱某某组织、领导以投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鲁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量刑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量刑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肖小霞

2019年12月3日

附:

1.被告人鲁某某现羁押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被告人朱某某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案卷材料及证据7册,光盘4张。

    3.《证人(鉴定人)名单》1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5.《量刑建议书》4份。

6.《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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