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浦检刑诉〔2020〕27号
被告人黄某某(绰号:某某甲或某某乙),男,196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8261963********,汉族,广西浦北县人,小学文化,农民,非中共党员,住广西浦北县**镇**村**队**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0月24日被浦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浦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浦北县看守所。
被告人张某某(绰号:肥某某丙或某某丙),女,196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8261961********,汉族,广西浦北县人,小学文化,农民,非中共党员,住广西浦北县**镇**村**队**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0月24日被浦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浦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浦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告知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起,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在位于浦北县**镇**村委会***队**号的其家住宅,坐庄收取村民下注的六合彩码单后,再把六合彩码单报给上家梁某某(已另案处理)获利。2019年9月12日21时许,黄某某在其家住宅收六合彩码单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用于登记六合彩码单的材料及六合彩赌资449元(人民币,下同)。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12日间,黄某某、张某某收六合彩码单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24人,并从中获利20000多元。
2019年9月12日,被告人黄某某在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后,民警对其询问过程中,交代了收六合彩码单赌博的事实。2019年10月24日,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在浦北县**镇**村委会***队**号被公安机关民警依法传唤到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收六合彩码单的记录材料、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证人陈某某等的证言、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浦北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米世团
2020年1月19日
附:
1.被告人黄某某现羁押在浦北县看守所,被告人张某某现羁押于钦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叁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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